徐州一男子10万巨款为婚外情埋单
作者: 赵克 李秀梅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5-02-03 08:51:40
婚姻家庭是夫妻双方遮风挡雨的港湾,因而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维护。可在这个诱惑多多的时代,婚外情几乎是清一色的以婚姻破碎为筹码的危险游戏。
为了分手写欠条
“颢键鸿今欠杨梅10万元,10天以内把款付清。如果10天以内不还清,双倍还清。”落款是2004.7.16晚10点30分,颢键鸿。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张欠条,但是因为什么欠的没有写清楚,且落款还这么详细,别人自然不知内情。
颢键鸿从事煤炭生意,2001年4月与在朝阳市场做生意的杨梅认识,后因杨梅离异带着一个孩子生活,不知颢键鸿是出于同情经常帮助杨梅还是杨梅对颢键鸿本来就有好感,他们通过一年多的接触,后来就发展成了同居关系,双方的孩子也都改口称对方为干爹或干妈。
颢键鸿和杨梅都是六十年代的人,只是颢键鸿比杨梅大几岁。颢键鸿家有妻室,而同居又与一夜情不同。因而这对于颢键鸿来说,既要与杨梅保持这种关系,又不能影响现在婚姻家庭的正常生活,在经过了当初的新鲜、刺激之后,慢慢地便感觉到了这样疲于应付的疲惫甚至是对家庭的负罪感。于是,颢键鸿决定断绝与杨梅的来往,回复正常的生活。
可是,正如本文开头所说的,婚外情是以婚姻破碎为筹码的危险游戏,当一方仍在游戏中乐此不疲的时候,另一方要想从这个游戏中退出又谈何容易。更何况你破坏了游戏规则,不让你婚姻破碎也得让你为此付出代价。
那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代价呢?据颢键鸿称:“2004年6月,我提出要和杨梅分手,她就一直要挟我,说要到我家去。
不管人家有钱没钱,反正你写的条子攥在人家手里,你是继续保持这种关系还是提出分手?为此,颢键鸿像吃了秤砣似的坚决。可是,令颢键鸿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感到事情已经结束的时候,却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杨梅诉其欠款纠纷一案的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通知其于
有口难辩食苦果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立案受理后,分别于
庭审中,原告主张借给被告10万元的资金来源,系其原打算购买摊位的资金,其中5万元是存放在家里的,另外5万元是向其姐姐借的。被告则辩称其并未向原告借款10万元,欠条系受原告胁迫所写。针对以上事实,双方均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据此,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颢键鸿偿还原告杨梅欠款10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原告杨梅的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没有提出上诉。目前,该案的判决已经生效。在签收判决书时,被告颢键鸿似乎有口难辩,颇为无奈地说:“我和她交往这一年多,确实没有借过她一分钱。不过,法院既然这么判了,就算我还了她的情,大不了我没钱给她,把事情闹大了,和老婆离了婚,我也绝不会和她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