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

北京丰台法院:为变更儿子财产代管权 男子离婚23年后起诉前妻

 发布时间:2011-03-03 16:41 浏览量:681

北京丰台法院:为变更儿子财产代管权 男子离婚23年后起诉前妻

http://www.qianlong.com/    2008-11-04  来源:京华时报   千龙网

  离婚23年后,先生起诉前妻,称前妻居住的房子有失踪儿子的一半,要求将儿子的财产代管人变更为自己。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先生与女士1979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杰。1985年,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女士抚养,所有财产归女士所有。此后,小杰跟母亲生活,但到8岁时精神失常,15岁被诊断为精神残疾,200412月走失。

从去年2月起,先生先后4次起诉,要求将小杰的监护权由李女士变更为自己均被驳。今年7月,他又起诉称,女士虐待儿子,导致儿子走失,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他要求将自己变更为小杰的财产代管人。他称离婚时协议给女士的三间房产,有一半应该是儿子的,现在该房屋面临拆迁,他接下来要代管拆迁款。

女士辩称,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她所有。她从未虐待儿子,并且一直在找走失的儿子,是先生20多年来一直未尽做父亲的责任。她认为,自己是小杰的监护人,就当然是小杰的财产代管人,况且小杰精神残疾,没有自己的财产。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