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结婚后借巨款无借条 妻子离婚后讨欠债无证据 法院一条短信确定夫妻欠款
2008-04-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王先生向妻子马女士借钱后却没写下一张借条。双方离婚后,马女士要求前夫还20余万元的欠款,遭到了王先生的拒绝。近日,海淀法院根据王先生发给马女士的一条短信,判决王先生向前妻还款12万余元。
马女士说,2006年她与王先生结婚,2007年6月15日双方离婚。在他们交往期间和婚后,王先生共向她借款20万余元,但双方没有打过借条,现在她要求王先生偿还本金及利息共20.4万余元。
庭审中,马女士向法院提交了银行业务凭证及王先生发给她的一条短信。根据银行业务凭证,可以证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发生了数额为179000元的相关经济往来;而王先生发给马女士的短信中,王先生承诺会归还钱款,但数额应为125000元。
王先生庭上承认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就是自己的。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这条短信的提取及内容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认可其作为证据的真实性。
法院审理认为,因马女士与王先生之间并无明确的书面借款协议,即使马女士有银行业务凭证等证据,也不能直接认定双方经济往来的性质及数额。而根据王先生向马女士发送的短信内容,王先生在短信中确认马女士共借给其125000元,并承诺会尽快归还。鉴于此,法院确认这125000元是王先生向马女士所借。由于马女士曾从王先生账户中支取了1500元,因此法院判决王先生向马女士偿还借款123500元。
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了上诉。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