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申诉重分财产
发布时间:2011-08-26 11:22 浏览量: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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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
李华是重庆涪陵区一中学教师,2001年2月,他与同为南川区一中学的女教师陈芳喜结百年之好,同年10月,陈芳生育一女李倩倩。没过多久,李华与陈芳感情出现危机,李华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2006年,陈芳与其原在某中学任教的同事吴飞结婚。离婚后,李华要求探视女儿遭到陈芳的强烈拒绝,陈芳还向李华出示了女儿系她与吴飞所生的亲子鉴定报告。原来,2009年7月,陈芳带女儿到重庆作亲子鉴定,经鉴定女儿李倩倩与吴飞亲子关系概率为99.99%,不排除吴飞是李倩倩的生父。
女儿非亲生?李华一算时间,陈芳居然是与他结婚前两月与她同事吴飞有染。一气之下,李华以该鉴定报告为新证据,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并要求适当多分割房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出现的新证据证实李倩倩不是李华亲生女儿,李华主张撤销其抚养义务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李华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并称原调解书是平均分割,因其心疼女儿才将所有财产给了陈芳,但李华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不对该房产重新进行分割,但原协议载明陈芳给付李华房屋折价款4.5万元应当由陈芳支付给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