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各一方闹离婚 QQ视频办了案 旁人不能代理离婚
离婚官司在万州打,必须谭某本人到庭,可他远在浙江回不来两口子打离婚官司,当事人原则上应到庭,别人无权代理。但当事人相隔太远,来回奔波很麻烦。法院既要方便群众诉讼,又要确保当事人权利,咋办?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龙驹法庭获悉,今年该法庭通过QQ视频方式办理了4起离婚案。
离婚时他不能到庭
今年4月,谭某的妻子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龙驹法庭受理后,向谭某邮寄送达了民事诉状等诉讼文书。谭某提出,自己因为工作关系无法到庭应诉,“能否全权委托我的父母出庭应诉?”
像谭某的问题,法庭遇到过多次。龙驹法庭负责人透露,由于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以无法脱身或者返乡费用太高为由,不愿出庭应诉。但是,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必须到庭。
QQ视频审理离婚案
法官了解到谭某也愿意离婚并且熟悉网络工具,在征得谭某同意后,决定利用QQ网络视频对该案进行审理。谭某也寄来书面材料,决定委托其父亲和哥哥代理此案。
庭审很顺利,因为双方很快达成共识同意离婚。法官当庭制作书面调解协议,通过QQ发送给谭某。谭某看过后,再应法官要求,让原告等通过视频目睹自己在协议上签字。法院同时要求,谭某要在近期将有其签名的协议书寄回,再依法制作纸质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庭审结束后,法官将庭审聊天记录(包括视频截图),以庭审记录的形式快递给远在浙江的谭某。
旁人不能代理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的当事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是例外。
重庆君之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坤云称:“离婚案件处置的不仅是财产权,还有人身权。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或‘不离’是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 熊律师还介绍说,《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而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