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涉外离婚

“男闺密”就是婚外性伴侣吗

 发布时间:2014-12-04 15:52 浏览量:1147

http://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4-12/02/011336.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nsukey=Yw3iXOWB6nNsil40XHh%2BBz5IiRkcpiZ8rfOLw12x3hAIoCfCJCgStZ0B5O9%2BM6CYiX%2FfccrcxnIZHpGPIlBUng%3D%3D

2014122   中国妇女报  莫兰

黄晓明是赵薇多年的“男闺密”,网友感叹道:“有一种友情叫赵薇黄晓明。”

编者按

近年来,从美剧《欲望都市》,到中国热播影视剧《男人帮》《失恋33天》《我可能不会爱你》《我爱男闺蜜》,“男闺密”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也拥有知心、贴心、超越性别界限的“男闺密”。近日,某媒体上刊登的一篇文章称,“‘男闺密’,说白了就是婚外性伴侣。”此言一出,舆论哗然。究竟“男闺密”是不是婚外性伴侣?男女之间,能不能成为“闺密”?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异性“闺密”这种关系?本期,我们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对“男闺密”污名化是对女性的规训

■ 莫兰

在“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等对女性的规训早已被扔进故纸堆的今天,读完关于“男闺密”等于婚外性伴侣一文,笔者的眼前浮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位翘着小辫儿的前朝遗老正站在散发着一股酸腐味儿的老宅子里,声色俱厉地训诫女眷。只可惜,站在他面前的,已不是缠着小脚、垂手恭立诵读女德篇的旧时代女性。

作者由“闺密”想到了“闺房”,进而推导出“男闺密”就是“可随时陪床的异性朋友”,深得鲁迅先生笔下那些“一看见短袖衫,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最后想到了私生子的“道学家”们的“真传”。仅凭字面之意便恶意地将“男闺密”等同于婚外性伴侣,这种污名化“男闺密”的行为体现了父权对不合男权规范的女性的规训。

这种规训暗藏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男性天生对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宗教、教育、军事等领域的话题更感兴趣,拥有着权威。而女性天生“头发长,见识短”,除了讨论性问题之外,不可能对男性感兴趣的话题发表任何有见地的意见。因此,她们与男性在一起时,除了性吸引力之外,毫无可以吸引对方的魅力,只可能是性伴侣的关系,而不能是其他。

另一方面,女性结了婚就成了夫家的私产,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必须臣服于丈夫,以夫为纲,与世界隔绝开来,不得接触其他异性,以确保男方整个家族的荣誉清白。

作者特别强调:“一些女性尤其已婚者,张口闭口谈论‘男闺密’,惹得男友、配偶及公公、婆婆大光其火。”这暴露了作者极度的男权思想。作为男方家族的长辈和父权权威的代表,公公、婆婆之所以勃然大怒,根子就在于认为儿媳妇谈论“男闺密”的行为令男方整个家族蒙羞。仅仅嘴上谈论,便已十恶不赦,如若真的结交了“男闺密”,那还了得?!

父权对女性严格规训,但对男性却异常宽容。

在全球,每年有5000名女性由于“失贞”或“不检点”令家族蒙羞而死于荣誉谋杀。她们因为被强奸、被怀疑通奸、打扮时髦举止轻浮、拒绝被指定的婚姻、想要离婚等原因,被自己的男性血亲亲手杀死,以达到“挽回家族荣誉”的目的。然而,男性却根本不存在“失贞”或“不检点”的问题,相反,拥有性资源越多,越引以为傲——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有红颜知己,证明“有魅力”;情人多,说明“有本事,玩得转,善管理”。这种双重标准的背后,是极度的性别不平等。

已婚女性在婚姻中的处境本来就已经很困难。由于为家庭投入太多,大部分人都将自己的事业压缩至最少,把爱好置于次要地位,一心望夫成龙。在精神上,她们往往以丈夫和孩子为中心,与朋友联系渐渐稀少,不少人都以丈夫的社交圈为自己的社交圈,没有时间培养自己的兴趣和爱好,生活内容贫乏。“‘男闺密’就是婚外性伴侣”的恫吓更会将她们牢牢地困囿于家庭中,不敢拓展自己的社交圈,不敢有自己的个人生活。这又反过来印证了“你们女性就是没见识”的刻板偏见。一边愚化女性,一边又指责女性天生就是愚昧——这样的恶性循环正是父权的阴谋。

从对“男闺密”污名化一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今社会,父权制文化影响下的思想精英虽然不敢再公开说女性是天生的二等公民,但是,性别歧视的话语和观念还远远没有退出公共话语的舞台,而且变得越来越隐蔽,不易被察觉。故而,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我们任重而道远。

勿用单极思维看世界

■ 吴苏锦

有人说“男闺密”实则是女性的婚外性伴侣,此言极其狭隘偏激。这种观点是基于单极思维而得出的,在他们看来,既然是两种性别,那么男女之间除了性关系之外,怎么可能有其他关系呢。然而,世界是多极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复杂微妙,用单极思维来看待,只会陷入片面狭隘,对于“男闺密”也是如此。

记得刚上大学时,第一次上思想道德课,老师问我们:“你们认为男女之间有纯洁的友谊吗?”同学们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有,有人认为没有,笔者的答案是“有”。老师意味深长地笑了:“等到你们30岁的时候,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时过境迁,笔者已近而立之年,有了许多人生的阅历和积淀。如今再来回答老师的问题,答案依然不改。友谊是不分性别的,“闺密”为什么要分男女呢?

笔者与一位男闺密有着相同的爱好、兴趣,经常一起聚餐、看电影、看足球比赛、爬山、骑行,笔者还曾带着两位“女闺密”和他一起随团到南方旅行。我们之间无话不谈,他与女朋友的感情遇到问题时,会找笔者倾诉、探讨,共同想办法化解感情难题;笔者有感情困惑时,也会向他讨教。可以说,我们都是对方潜伏在异性中的“间谍”,帮助对方了解两性对于情感的不同看法。在相处的过程中,我们只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性别已被忽略。

笔者身边有“男闺密”的女性也不少,她们都不会往性的方面想,也不会跟对方谈论性问题,只是彼此分享和分担生活中的喜怒哀乐。

有一位已婚的姐姐,单位人事复杂,她不想让丈夫为她工作中的鸡零狗碎烦忧,只想在家中营造一种温暖的氛围,所以,她会向几位“男闺密”倾诉,互为情绪垃圾桶。有空时,她约上“男闺密”一起喝个咖啡或者吃个饭,聊聊天,发发牢骚,将负面情绪宣泄出来后,再满血复活地投入到工作中,回到家也会有一个好心态。有了“男闺密”,并不代表她与丈夫之间就有隔阂,“男闺密”只是外人,家里的大事小情还是会与丈夫共同商量决定。

一位单身姐姐,拥有多位已婚“男闺密”。他们年龄略长,比较理性,阅历也丰富,有很多人生智慧。她从他们身上学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得到了很多启示,对工作很有益处。她坦言:“哥们儿就是哥们儿,我们可以一起喝酒到酩酊,一起K歌到天亮,但那种相处的感觉是温暖,不同于恋人,就算看了他10年,也不会有别样的心跳,也因此才能长久。”

所以说,女性和“男闺密”之间绝不是所谓的性关系,虽然可能会有例外,但决不能以偏概全,一棍子打倒。只要他们没有违反公序良俗,不触碰法律底线,没有伤害到他人,这种关系就是正常的,健康的,不该为人们所诟病。

人们常说:“以史为镜,可以明得失。”追溯前人对待“男闺密”的态度,我们可以有所思考。

历史上关于“男闺密”最有名的一段佳话就是著名哲学家金岳霖与才女林徽因的故事。林徽因与梁思成结为连理,但她和金岳霖志趣相投,两家一直毗邻而居。林徽因家里几乎每周都有沙龙聚会,金岳霖始终是常客。金岳霖对林徽因的人品和才华赞羡至极,林徽因对他亦十分钦佩敬爱,但他们始终以礼相守,并无逾矩行为。梁思成对此也没有异议,相反,梁氏夫妇吵架,还会找理性冷静的金岳霖调停。

彼时之人都可以用多元思维来看待问题,时至思想开放、宽容的今天,有些人反而要用单极思维来看待这个复杂多元的世界,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台湾知名人士陈文茜曾提醒青年:“不要做极端主义者,这个世界没有简单的答案,不要只看到黑色和白色,要看见其他颜色。”其实,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世界已经如此多元多彩,观念已经如此开放和包容,为什么还要用简单粗暴的单极思维去思考问题呢?“须知参差百态,乃幸福本源。”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这句名言对于单极思维者是一个极好的启示。

“男闺密”是奢侈品,更是高危品

■ 麝兰

“男闺密”这事儿,听起来就不靠谱。彼此可以说知心话、诉烦恼、谈隐私的男女,哪里还能始终保持纯洁度?俗话说“铺满鲜花的道路往往通向陷阱”,游走在友谊与爱情边缘的异性“闺密”,就像走钢索,稍有偏差便会掉下去。

女友微微就是如此。她有一位“男闺密”,是比她小3岁的同事。两个人时常一起加班一起吃饭,无话不谈,你的烦恼我的郁闷纷纷道来,清空了各自的情绪垃圾,互相排解安慰,都觉得十分快乐。她无比开心地对我说:“家里有老公,单位有‘男闺密’,在哪儿都有人宠着喜欢着,这样做女人真好啊!”我当时心生羡慕,暗暗盼望自己也能有个贴心温暖的“男闺密”。

可好景不长,“男闺密”渐渐对微微暧昧起来,她有心拒绝,却又怕失去这么好的密友,所以也不忍心。就在犹豫不决中,她没能抵挡住诱惑,两个人发展为情人。他们的亲密关系很快被她丈夫发现,三个人纠缠了一年多,彼此都痛苦不堪,最后以离婚收场。可这位“男闺密”却没离成婚,后来调动了工作,与微微形同陌路。转瞬间,恩爱的老公和体贴的“男闺密”都离开了她,她变成了孤家寡人。这让我对“男闺密”生了畏惧之心。

当然,人有百样,相信这世界上肯定会有能够胸怀坦荡、光风霁月的“男闺密”,彼此推心置腹,却又无关风月,让人羡慕向往不已。可扪心自问,你我大都是凡人,既达不到那么高的情商和境界,也未必有那么强的定力,别说始终保持在“男闺密”的程度上,就是做到“发乎情,止乎礼”也不容易。人性就是如此,很难自控,所以才有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那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之所以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太少。

退一步说,就算两个人真做到了是纯洁的“闺密”,可身边还有那么多的目光呢,能躲得开吗?双方的爱人都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会对这般亲密的男女交往完全理解包容,毫不介怀?正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不少人对绯闻和疑似绯闻都有着天然的兴趣,被人传得多了,就算原本没什么事儿,可自己的心态、家人的心态很难不受影响。何况“日久易生情”,人都是有感情的,接触太多、了解太深,便会滋生情义,有所期盼。而这感情的发展还真没法预测,也难以控制,最后如何还真不好说。

所以,男女之间最好还是别谈什么“闺密”。如果性情相投,可以做稍微亲近一点的普通朋友,有事说事,无事勿扰,更别没事相互倾诉什么家长里短,烦恼委屈——实在忍不住可以找同性“闺密”,起码那是安全的。

对于女人来说,“男闺密”不仅是奢侈品,更是高危品。掌控不好,不仅无法享受知己的快乐,还会深受其害。所以奉劝女同胞们,如果你没有足够高的段位和水准,无法承当“男闺密”带来的一切隐患,还是离它远点儿吧。毕竟,“男闺密”有风险,结交需谨慎。

第四类情感,处理得当不容易

■ 吉琳

正所谓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男闺密”也是如此。

 “男闺密”和“女闺密”不同,他不会在你心情不好时喋喋不休地添油加醋,使你烦恼更甚;他会静静地端一杯茶,倾听你哭诉,然后几句话让你转忧为喜。逛街吃饭看电影,他随传随到;说话陪聊解闷儿,绝对是拿手绝活;如何与丈夫相处,他能从男人的角度给出更准确的指导意见。拥有了“男闺密”,简直就如同拥有了一个强大的亲友团。

松哥跟笔者的朋友小雅是无话不说的铁杆哥们儿。他俩是小学同桌,上了不同的中学,大学毕业后在一次饭局上偶遇,才又“捡”回同桌的情谊。那时,他们彼此都有了恋爱对象。

小雅和丈夫感情很好,但工作、生活中难免有不痛快的时候,这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松哥。打个电话,或一起到茶馆坐坐,或坐上松哥的车到郊外兜风,把烦恼一股脑倾诉出来,她才恢复成快乐的小雅。

通过小雅,松哥和她的丈夫也建立了友谊。小雅的婚礼上,松哥还做了伴郎。小雅坐完月子,要抱娃娃回娘家“住满月”,丈夫临时出差,她一个电话,松哥就火速赶到,将她送回了娘家。

其实小雅明白松哥对自己的心意,也能看得出来,他却将这份心意深埋心底,绝不吐露半句,一心一意努力做好“男闺密”的本分。

笔者也有一位异性知己,几年前移民加拿大,因有了地理上的距离,这份情感似乎有了某种安全性,也变得更加纯粹。

他是大学教授,移民前在国内一所著名高校任职。那时笔者是一家媒体的记者,在一次采访中我们一见如故。此后,我们经常喝茶聊天,有时还相约登山、游览。

我们聊天的话题广泛,面对一个事物,会不约而同地发表出相似的见解。我们在一起不聊各自的家庭,但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婚姻状态,他在婚姻中不快乐,我亦如此。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过分的行为举止,最多是借肩膀靠一下,感受一下这来自除亲情、友情、爱情之外的第四类情感的温度。

2009年,他离了婚,只身去了加拿大,我们的关系却没有断。除了有数的几次电话外,大多数时候我们会在一个网络聊天室里听配乐朗诵,间或聊聊工作,聊聊生活。我们相约做一辈子这样的朋友,希望对方“下辈子还是知己”。

在生活中,女性有“男闺密”可谓“幸福+幸运”,因为把这种“似爱情而非爱情,似友情而非友情,比友谊近一步,离爱情远一点”的第四类情感处理得当,相当不容易!

作为“男闺密”,首先要人品靠得住,为人坦荡,绝对光明磊落,不会打着“对你好”的招牌,行“占你便宜”之事。就算真的彼此喜欢,也绝对要明白自己的身份,顾及双方亲人的感受。

其实,从“男闺密”发展为恋人的可能性还是较低的,因为异性朋友是有底线的,即便彼此再怎么亲密无间,也始终明白距离才是美。真正的“男闺密”,进一步或者退一步都会坦诚相待,绝不会故意将相处变得暧昧不清。

结语

 “男闺密”与婚外性伴侣不能划等号,污名化“男闺密”是对女性的规训,企图将女性困囿在家庭中,应该坚决反对。但是,游走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这类情感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好,人生会变得丰富,会得到心灵的愉悦;处理不好,很容易给婚姻“埋雷”,甚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论如何选择,都不应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