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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多措并举惩治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14-12-04 12:53 浏览量:942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1202/Articel09001GN.htm?isappinstalled=0

2014122日  法制日报  李晓军

  编者按:11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就在同一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一法律如获通过,将成为中国反对家庭暴力的一项全面综合法案。目前,全球已有125个国家将家庭暴力定为刑事罪行。从本期开始,本版将陆续刊发本报驻外记者发回的报道,看一看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是如何从法律上界定家庭暴力并惩治此类行为的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陈小方

  美国的家庭暴力情况非常普遍,无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组织,都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多年来,美国从加强立法、建立热线、提供教育和庇护等多方面,预防、减少和打击家庭暴力。各种社会公益、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参与其中。

家庭暴力现象普遍

  在美国,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具有家庭关系的成员之间发生的一种“有目的或有可见目的的”、造成身心痛苦或伤害的行为,大致包括谋杀、袭击、恐吓、强奸、身体猥亵、绑架或诱拐等,其目的主要是实现并维持对受害人的控制。近年来,随着美国社会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暴力所涉及的对象也更为广泛,除了家庭中的亲昵者如配偶、同居者、父母、兄弟姐妹、孩子及其他亲戚外,也包括约会对象、前配偶等。

  女性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关数字显示,美国每15秒种就会有一名女性受到攻击或被打,每天有3名以上的女性被其丈夫或男友杀害。家庭暴力是造成女性伤害的首要原因,因家庭暴力受到伤害的女性,比车祸、拦路抢劫和强奸中受到伤害的女性总和还要多。在一生中,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几率要高于男性约三倍。美国每年遭到配偶、前配偶或男友毒打的女性达到300万至400万人。

  相比之下,弱势群体中的家庭暴力问题更为严重。有关数字显示,低收入的人遭遇家庭暴力的可能要高出收入较高的人3倍。儿童也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关数字显示,对亲昵的家庭成员或对象施加侵害的人中,30%60%也会加害家中的孩子。同时,城市中的家庭暴力更多。根据有关数字,1993年至2004年间,城市居民遭受家庭暴力的平均数达到一个历史高点;而同期,乡村和郊区要低20%

  研究显示,在美国,家庭暴力不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也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专家认为,目击家庭暴力是将暴力行为由一代传到下一代的最危险因素。目击家庭暴力的孩子常会表现出情绪和行为上的异常,诸如自悲、做恶梦、自责,并容易对同伴、家庭成员采取攻击行为,破坏财物。目击家庭暴力的男孩长大后对其伴侣和子女施暴的可能性要比女孩高两倍。有关数据显示,家庭暴力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80亿美元,其中410亿美元是直接的医疗和精神治疗费。家庭暴力同时使受害人损失约800万个有薪工作日,相当于失去32000多个全职工作。

加大立法严惩家暴

  尽管美国的家庭暴力问题由来以久,并且非常普遍,但从立法角度着手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则是近些年来的事情。1982年一份揭示美国家庭暴力严重程度的报告引起了广泛关注。面对居高不下的家庭暴力,美国政府作出了积极反应,将家庭内部纠纷纳入社会问题范畴,采取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对策,并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处理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预防和服务法案》作为《1984年针对儿童虐待的修正案》的一部分而首次获得批准。该法案提供联邦资助,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孩子提供庇护和相关帮助,开展预防暴力计划,改进社区服务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法案还授权设立24小时保密、免费的全国性家庭暴力热线电话,170多种语言提供帮助、信息、建议、安全计划、危机介入等。目前,美各地设有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所1500多个。

  1994,美国国会还通过了《针对妇女的暴力法案》。这一法案将基于性别的暴力视为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并拨款16亿美元,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犯罪进行调查和起诉。根据这一法案,受害方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胜诉,受害方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及惩罚性的损害赔偿费等。为保证此法案的有效执行,美联邦政府于1995年在司法部专设一个“针对妇女暴力的办公室”,主任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开展并支持了包括性侵害服务等约20个家庭暴力教育、防范和安全计划。1996,美国联邦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首次确认了该法案的合宪性。西弗吉尼亚的克里斯托弗·贝里成为根据这一法案而被判刑的第一人,他因绑架并将其妻子殴打成植物人而被判终身监禁。

  2000,美联邦最高法院对允许女性在联邦法院起诉其攻击者的条款发生严重分歧,结果9名法官以5:4的投票结果将之否决,认为其超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但美国国会在2000,并继而在2005,相继以两党多数的支持对该法案授权。在2012年的延期中,共和党对将同性伴侣和允许非法移民申请临时签证纳入法案提出反对,但经过近一年的争辩后,该法案在2013年再次获得了授权。

  根据有关数据,该法案的实施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头6年里,使社会经济损失减少148亿美元;家庭暴力报告每年增加51%,热线电话增加18%,显示更多的受害人打破沉默;非致命性的家庭暴力下降了49.8%。同时,在过去几十年中,美联邦和各州还就婚内强奸、儿童虐待等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这包括1980年的美国《模范刑法典》和密歇根州刑法典等。目前,在美约一半的州,妻子可以指控丈夫犯有婚内强奸罪。而各州制定的儿童虐待报案法,提高了大家对儿童安全问题的关注,也扩大了对子女进行虐待的定义:家长在养育子女中的暴力过去不属于对子女构成虐待的行为,现在则可能被认为构成虐待。

执法部门介入干预

  随着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上升和相关法律的出台,美国警方也逐步加大了对家庭暴力的介入。尽管对于警方逮捕家庭暴力中的加害人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但多数人还是表示支持。他们认为,强制性的逮捕会“传达一种有价值的信息”,即打人是犯罪;逮捕会减少殴打行为的继续发生。

  美国警方对家庭暴力的介入也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根据联邦调查局的统计,20世纪70年代,介入家庭暴力被认为是最危险的一种出警,因为警察到达时,家庭暴力的加害方通常依然处于情绪亢奋之中。根据警察基金会1976年的一份研究,85%的配偶遇害案发生的前两年中,警方至少介入一次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到20世纪70年代晚期至80年代初,女权活动人士和受害女性权益组织纷纷公开呼吁警方加大介入家庭暴力的力度。在洛杉矶、奥克兰、加州和纽约市等地,他们甚至对警方的不作为或介入不力提起司法诉讼,迫使他们对家庭暴力加害人实施拘捕。他们指责警方将出警介入家庭暴力放在考虑的“低层次”。

  1981年至1982年在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进行了一系列警方介入家庭暴力的试验,包括将受害人送走、调解和拘捕。结果显示,拘捕是最有效的一种,在随后的6个月中,被拘捕过的加害人对同一个受害人再次施加暴力的几率下降了一半。这一试验研究结果不仅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美国其他地方的许多警察机构也纷纷响应,利用可能的理由对家庭暴力的加害方实施强制拘捕。到2005,已有23个州采取了强制逮捕的政策来解决家庭暴力。明尼阿波利斯的实验还影响到新西兰等国的相关政策。

  尽管如此,美各地执法机构并没有统一的应对家庭暴力的程序。在实施未经法院授权的逮捕之前,他们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有无身体受伤痕迹、有无证人、是否最近发生的、受害人是否受到了被指加害人的侵害、谁是主要侵害方、受害人会否说谎、加害嫌疑人是否说谎等。通常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有明显受伤,加害方就会被逮捕,甚至受到起诉。

  执法部门在介入家庭暴力的过程中,也会注意保护加害嫌疑人的权利。起初,在许多相互打斗的案例中,执法部门一般会逮捕双方,然后由法院确定真相。随后,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先确认主要加害人并对其实施逮捕的做法。研究发现,这种只逮捕主要加害人的做法对于防范家庭暴力更为有效,因为逮捕双方会产生相反的效果,使受害人对执法部门产生不信任,在再次遇到家庭暴力时不愿意向警方求助。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除了政府的法律对策外,美国的各种个人和社会公益组织也积极参与消除家庭暴力的运动,对于缓解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时间上讲,个人和社会组织介入家庭暴力要早于政府的行动。1978,华盛顿特区就成立了“全国反对家庭暴力联盟”。起初,该组织只是听取挨打女性的陈词,人员只有100,随后其内容不断扩大,除家庭暴力外,还关注社会上更广泛的暴力行为,组织成员也扩大到数以千计。该组织还参与了包括《预防安防暴力和服务法案》等的起草,并组织“立法行动日”等活动。

  1995,“全国结束家庭暴力网络”在哥伦比亚特区成立。该组织是一个各州反对家庭暴力的组织的网络,代表全美2000多个组织。从2006年开始,该组织就对遭受家庭暴力人员的情况进行统计。2000,“和平家庭项目”在北弗杰尼亚宣布成立,是较早建立的旨在减少穆斯林社区家庭暴力的组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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