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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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司法动态(2012年8月)

 发布时间:2013-08-12 09:59 浏览量:879

http://www.court.gov.cn/spyw/sfgg/201212/t20121227_181507.htm
 要目

★台“金管会”表示若因酒驾肇事致人伤亡 保险公司可按照除外责任拒绝理赔伤害保险

★台“内政部长”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都会区淹水问题 城市规划将考虑排水因素

★为确保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 台“行政院”要求“行政机关”诉愿决定书应增列附记

★台“司法院”制作人民观审制度宣传影片 将在网络、各地方法院播放

★台“内政部”表示若同居关系发生暴力事件 被害人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寻求保护

★医师未尽注意义务造成收容患者死亡 台桃园地方法院判决构成违反业务过失致死罪

★为保障民众权益及节省司法资源 台“立委”指出法院应为指定的公司清算人设救济管道

★男子因为外遇提出离婚 台法院依法驳回请求

★媒体刊登不雅照被追责

★为保障鉴定结果正确及减少诉讼纠纷 台“立委”要求严格法医执业资格

★台“法务部”严格控制人犯保外就医

  ★为放宽业者处理个人信息时间及修正相关争议条款 台“行政院”表示“个人数据保护法”将分两个阶段实施

 

台“金管会”表示若因酒驾肇事致人伤亡 保险公司可按照除外责任拒绝理赔伤害保险

台“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84日表示,被保险人若有投保“保险法”第1311项规定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而因为酒驾肇事而导致意外伤亡时,保险公司可依该法第133条因犯罪行为,所致伤害的除外责任规定,不负赔偿责任。“金管会”指出,伤害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色,已是风险转移的重要工具,所以民众在购买意外险保单时,应当注意保单条款中除外责任及不保事项的约定。如“保险法”第133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因犯罪行为,所致伤害、残废或死亡,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额的责任,所以被保险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第2款规定酒驾时,即因犯罪行为的除外责任,而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台“内政部长”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都会区淹水问题 城市规划将考虑排水因素

台“内政部长”86日表示,将修正城市规划相关审议办法,结合城市规划与排水,规定建筑采取透水施工,使水分可渗入地底,不仅降低了建筑商的施工成本,亦可美化都市景观,从根本上解决都会区会区城市、城市圈、都市群、都会区或都市圈,是指以中心城市核心,向周围辐成城市的集合域。都会区的特反映在城市之间经济联系产业的分工合作,交通生活、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相互影。由多会区单个大的都会区即可经济----编者注)淹水问题。“内政部长”表示,近日台风来袭,不少都会区发生淹水问题,是因为都市化速度太快,容易导致都会区淹水,因此,将修正城市规划相关审议办法,将城市规划与排水结合,从根本上解决都会区淹水问题。此外,“内政部”也鼓励地方当局施政时优先考虑排水问题,将会在政策与经费上给予协助。参考城市规划定期通盘检讨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细部计划通盘检讨时,应视实际需要拟定水与绿网络系统串联规划设计原则及雨水下渗、贮留规划设计原则。至于防灾,“内政部长”表示,防灾最重要的是信息掌握,“内政部”已做好7800幅防灾地图,方便民众熟知避难路线,一旦灾害发生,确保不会手忙脚乱。另外,大台北地区灾害潜势图预计明年年初完成,将以此进行土地规划,针对不适合民众居住地方,以政策、经济手段吸引民众迁移。消极手段是以防灾地图为防灾救灾依据,积极手段则是做土地规划。参考“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重大投资开发案件,涉及城市规划之拟定、变更,依法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估、实施水土保持的处理与维护的,应当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采取联合作业,由城市规划主管机关召集联席会议审议决定。

为确保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台“行政院”要求“行政机关”诉愿决书应增列附

众进诉讼时更加便利,台行政诉讼制度制,地方法院也行政诉讼受理诉讼程序事件,照新修“行政诉讼法”的定,理行政诉讼的地方法院行政诉讼称为行政法院。所以新修“诉愿90关诉愿决所附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部分,也就配合修正向行政法院提起。台“行政院”指出,救教示制度是了方便民众请求救劳费支出而设计的,新修“行政诉讼法”定,诉讼程序事件改以地方法院行政诉讼第一法院,是一次很重大的革。此外,智慧(知识产权——编者注)财产案件,依照“智慧财产案件理法”的相关定,是由智能财产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所以性于行政法院。台“行政院”一步明,行“行政诉讼法”第1316条关于特定,行政诉讼案件,依照事件的性质来更其管依不服的分性是否微或金大小更其理程序及机关诉愿此不一定能清楚解。让诉愿人能够顺行行政救程序,各诉愿主管机关应就其所主管的诉愿案件情用普通或诉讼程序,分清行政诉讼辖机关诉愿决中做明的附

背景资料:台湾地区的诉愿制度台湾地区法律所规定的诉愿制度即大陆地区所称的行政复议制度,源于1930年中华民国公布实施的“诉愿法”,2000年曾进行较大幅度的修订。在台湾地区,诉愿制度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与大陆地区相似,台湾地区解决行政争议有行政法院和诉愿两个法律制度平台。台湾地区实行诉愿前置制度,既突出了诉愿的主渠道作用,又强调了行政法院的司法终局作用,较好地处理了两种制度之间的关系,将大量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诉愿)程序中。根据台湾地区相关法律规定,数量较大的撤销之诉和课予义务之诉,必须先经过行政(诉愿)机关处理,申请人对诉愿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数量较少的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则不要求诉愿前置。通过诉愿前置程序,诉愿机关处理了大量行政争议。

 台“司法院”制作人民观审制度宣传影片络、各地方法院播放

人民观审制是台湾“司法院”推行的司法改革举措,也是民心的议题,台“司法院”自去年年初推出人民观审制以来,定士林和嘉地方法院试办,至今已经进的模拟审判;而在近日,“司法院”也表了人民观审制宣传影片,其中搭配有知名深主播的旁白,类戏剧风观审制度的介且大多是取材于司法案件,望藉此制度促使司法步。“司法院”一步表示,影片放置络,在各地方法院等地播放。该片描述了家庭主妇担观审员,以生活经验协助法院发现案真相的故事。至于有人不推制或参审制等问题,“司法院表示,以全民利益为优先,基于社、可行性等件,从观审始逐司法改革。照“人民观审试例(草案)”的规定,所谓观审员,是指参与观审审判、中间讨论,于评议时,就事实认定、法律用及量刑述意观审审判的案件,依照该法律草案定,由法官三人及观审员五人观审法庭,共同判,以庭;至于行的地方法院,依照该草案定,于每年九月一日前,所估算的次年度所需备选观审员,通知管辖区的直市、(市)行政当局。

 台“政部表示若同居关系发生暴力事件 被害人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求保

据统计数示,今年16月台湾地区通家庭暴力事件共66250件,其中关系暴力事件36602件。关系暴力事件中,配偶前配偶暴力案件27566件,约占75%,同居关系暴力案件5258件,约占14%。对此,821日,台“政部”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条规定已家庭成由配偶或前配偶有或曾有同居关系者,因此,同居伴侣间如果有生暴力事件,被害人均可向各地方当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支持性服或向法院声请令,禁止施暴者继续施加暴力。台“政部明,大保家庭范围,“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条对“家族成员”的定,已将现有或曾有同居关系纳范围话说去或在有同居关系者,如果有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行保障被害人身安全,除向各地方当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列的急救援、验伤采证诊疗等支持性服务外,被害人也可依该法的相关定,向法院声请令,禁止施暴者继续施加暴力,并通过法院裁定施暴者接受相关处置以止暴力。此外,“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目的系为防治家庭暴力行及保被害人益,于社政法、福利法照台“最高法院”的相关民事裁定,使更多人得保令保以及其它扶助、护卫辅导与,所以“家庭暴力防治法”定的家庭成员范围较“民法定的家、家属范围更广,只加害人被害人具有该法第3条所规定的家庭成员关系,一旦生侵害,即家庭暴力,不以同共居必要。

 医师注意义务造成收容患者死亡 台桃地方法院判决业务过失致死罪

823台桃地方法院表示,于看守所特约医师日前因为对收容人漠不心,在收容人关节疼痛坐椅看且表适时,未及时给予抽血置,涉嫌诊断疏忽,造成收容人因低血休克身亡,因此判决医师违业务过失致死罪。台桃地方法院指出,收容人在看守所已向医师表示“钾离低”,而在看守所种类不足的情况下,医生本按照“押法”的相关定,在收容人罹患疾病,有生命危险时,应及时送至院检查,并应立陈报受案法院或察官理,但医师并行必要治疗与处置,致收容人死亡,因此医师业务上的失,致收容人死亡,其行为符合台“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业务过失致死罪。照台“最高法院”的相关刑事判医疗过失,医疗员违反客上必要的注意义务而言,原上应当以医疗当时临医疗实践医疗是否反注意义务。但是如果医师限于设备专长,不能定病因或不能为病人提供备医疗务时,应当及时转诊。如果应转诊而未转诊,致使病人未能及接受更好的治致病人死亡的,能否认为医师已尽到了注意义务不存在任何疏忽懈怠的行为,并非无法证明。因此本案医师诊疗中未注意义务造成收容人死亡,桃地方法院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问题,日前台“行政院”生署也与“”沟通,并对医疗为是否作有罪处理进行了相关讨论。由于疗人员执业务,因故意或害病人,应负损赔偿责任,照“医疗法”的相关定,医疗机构及其事人业务致病人害,如主观存在故意或行为应当承担损赔偿责任。但是,涉及“刑法”所规定的业务者,因业务上的失而害病人的业务过害罪,在很多生不愿从事救人工作,影健康,因此方正通是否医疗过程中的刑事责任的追究进行限制性的规定

为保障民众权益及省司法资源 台“立委指出法院应为指定的公司清算人管道

公司解散后,如果不依“公司法”的出清算人,法院按照该法的相关定,可以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选任清算人。近日,有案件显示,因为某甲丈夫的公司款被撤公司登,且其丈夫已世,某甲因此被法院指定清算人,但某甲指出其未参与任何公司业务,因此法提出相文件助清算以此提出抗告,但法院则认为即便某甲无从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但仍不足以定其无处理公司清算事务的能力,且依照“非事件法”的相关定,于法院派或解任公司清算人的裁定,不得明不服,因此仍定其清算人。对此有“立委”指出,由于法院指定的清算人不能明不服,为免除清算责任,事人往往只好先依照“公司法”有关“清算人公司关系用民法委任关系”规定,然后再援用“委任者,谓当事人定,一方委他方理事,他方允为处理”的“民法”定,从而提出即使法院指派其清算人,但是事人未承公司的清算人的,可不作为清算人的理由,并据此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确认委任关系不存在的诉讼。“立委”认为些程序于繁,因此法院一始就应当被指定清算人明责任并给予便捷的救管道,不仅便民也能省司法源。

男子外遇提出台法院依法驳回请求

今社上常常会发生有夫妻向法院诉请离婚的案件,不如果要成功地诉请离婚,不但要有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也要由无过错的一方提出请求才行。日前台“最高法院”作出判定男子因外遇而提出婚,然感情以恢,但因女方已经尽了照家庭的任,因此况应该归责于男方,所以最后回上判决不准婚。法院认为,男子妻子婚后怠于整理家、料理三餐,且因为怀疑有外遇,所以常常查手机并质问,加上方已分居八年,因此向法院婚;而女方也主男子是因为有外遇所以提出婚;法院一、二确认,该男子有羞辱妻子自以傲的情,已经丧失夫妻婚姻关系应有的互照台“民法”的相应定,如果有造成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者,夫妻的一方可以婚;但如果其中一方应当对该事由承担责任的只有无过错的一方才可以请婚。

 刊登不雅照被追责

“台北地方法院察署日前表示,对某平面媒报导某知名富二代涉嫌妨害性自主等案件中,刻意特定被害人情及刊登不雅照片,已查,呼吁各大媒体对本案登载内应当自律,并要求社切勿散布或传递照片及影片。“台北地指出,刊登不雅照属于“刑法”所规定的散布、播送或贩卖文字、图画音、影像或其它物品,或公然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的行为,成散布猥物品罪,依法应予追究。照台“最高法院”相关判例,“刑法”所定的供人观览物品罪,属于侵害社法益罪,以散布或贩卖或公然列或以他方法供人观览物品要件,其中散布、贩卖、公然列,明确定,均供他人观览的方法。但供人观览的方法,并不局限于以上三种行为,因此只要有公然的意思,使不特定人或特定多观赏浏览,即反散布猥物品罪。因此方呼切勿散布或传递照片、影片,以免受

为保障果正诉讼纠纷 台“立委”要求严格医执业资

根据台“法医师定,公立或私立大院或经教育主管部门定的外大院法医学研究所毕业的学生经实习及格,毕业证书,均可参加法。法医师资格并没有医师身份的要求,因此有些公共生、医疗背景生只要念法研究所、考取法医执照,也能任法。但没有医师身份而取得法资格的人,可能只有专业识训练缺乏病理经验法正读尸体讯息,造成果失,而影众权益,因此近日有“立委”指出应当修改法律,严格限定法医师鉴定或解剖格。

台“法”严格控制人犯保外就医

台“法828表示,人犯保外就医监狱医疗于已原先被剥夺的人身自由。如果人犯的病况只需物治及追踪检查,能够以在监医疗、戒等方式理,即不符合保外治的件,基于维护罚执行的正义与公平,不应许可保外治,否保外就,形同相假“法指出,人犯无论是戒或移送专门的病人监舍,均是在监狱的戒管理状态人身自由;而保外治期不属于状态,可以自由自在地到院、住家或其他医疗及活,即已恢自由之身,所以不算入刑期。照“监狱行刑法”的定,人犯罹患疾病,其戒(住院)或移送专门的病人监舍视为监执行可算入刑期;但人犯保外治期不管其在院治或在家休都不算入刑期。因此,保外治的人犯在病情好转后,返回监狱继续执行。

为放宽业个人信息时间及修正相关争议条款 台“行政院”表示“个据保将分两个

台“行政院”830针对日前已公布但尚未施行的“据保法”部分文通修正草案,“行政院”表示,由于各界于部分定仍有疑,以至于法迄今未施行。经“”与各界通、协调与整合后,两阶段施行。“行政院明,此次开会修正部分外界争议条文,像是于“据保法”第6第1定。针对特种情形下对据的集、理或利用方法,增列款事由:一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所必要,二是经当事人面同意,来弥补当初制定的不足,且增列病历为种个料,另该法所规定的非以利为目的而个人信息法的处罚。在取各界意见后,认为原规定内容比例原,因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科新台二十元以下金的刑事处罚规定。“行政院”指出,由于各界在操作上的困,本次修正草案亦针对“个据保定的,本法修正施行前非由事人提供的料,在处理或利用前应当告知事人的,自本法修正施行后一年完成告知的义务的内容;在考各界及金融督管理后,修正为搜集者于本次修正施行后为处理或利用者,理或利用前,依该法第9条规定向事人告知,希望藉此在操作上予各界一定通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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