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

一母亲竟状告幼子诉请降低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1-03-07 15:51 浏览量:1584413519

  一母亲竟状告幼子诉请降低抚养费

2009-9-16 10:50:53人民网

简要内容: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女士把自己12岁的儿子推上被告席,诉请降低自己的抚养费。河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士对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民网·天津视窗916电: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女士把自己12岁的儿子推上被告席,诉请降低自己的抚养费。河西区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日前,市民女士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小健告上法庭。女士称,她与前夫在20087月离婚,离婚时前夫要求她每月给儿子450元抚养费,而自己每月仅有600元左右工资,给完抚养费后仅剩120余元,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现已将原来住房出租,只有400元租金,故诉请自20096月起,降低抚养费为每月115元。作为小健的法定代理人其父亲认为,女士有固定工资,还有大额存款,其名下房产出租多年,租金稳定,原告要求降低抚养费损害了儿子小健的利益,所以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河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士对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证实其每月除固定工资外,还有出租房屋的400元收入。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小健父母离婚时已有约定,法院也已经确认,女士应自觉履行。最终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周苏晋通讯员徐德利)

未婚妈妈索要双胞胎抚养费找错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9091901:53青年时报

时报讯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主角是一对未满周岁、出生在香港的双胞胎兄弟。

双胞胎兄弟的妈妈叫张晨,今年27岁,杭州人,是个未婚妈妈。

200811月,怀胎十月的张晨在香港某医院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宝宝和贝贝。

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张晨一个人抚养。

这次,张晨带着宝宝贝贝,还有他们的出生证明、香港身份证来到法院,为的是向孩子的爸爸——丁某索要抚养费。

张晨说,丁某拒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迫于无奈,她只有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支付宝宝贝贝的出生费用83千多元,同时,要求丁某承担两个孩子每月1万元的抚养费。

但是,丁某在接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后,还是一口否认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那个孩子不是我的,肯定不是我的,为什么要我来承担抚养费?”

随后,张晨向法院提出了亲子鉴定的申请。

花了4000元钱,上周末,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丁某确非双胞胎兄弟的亲生父亲。

承办法官打电话给张晨,告诉她这一鉴定结果,并劝她撤回起诉。

电话那头的张晨愣住了。

昨天,张晨委托律师来法院拿鉴定结果。

律师表示,张晨将撤回起诉,并已决定另案起诉,因为“现在有了确定的‘爸爸’对象”。(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