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子自称无法负担抚养费状告8岁女儿年
发布时间:2011-03-07 15:40 浏览量:640
1. 离婚男子自称无法负担抚养费状告8岁女儿年
东南快报讯(记者张隽实习生苏惠华通讯员蓝宇)“有车有房,会付不起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福州的
2006年,林女士和丈夫协议离婚。法院判决,4岁的女儿归她抚养,并协议陈先生每月支付女儿2000元的抚养费。
但是,离婚3个月后,
“你有车,离婚后又买房,还付不起一个月2000元的抚养费?”前妻
不过,
最终,仓山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在女儿未满18周岁前,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