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崇州离异母亲要求延长探视孩子天数 获法院批准
发布时间:2014-02-13 11:09 浏览量: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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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彬荣 实习生 李天琪)2月12日报道 夫妻离异后,孩子抚养权判给爸爸,妈妈每周本可探视孩子一天,却因为居住地太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探视时间改为每周两天。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要求变更探视时间的纠纷,并支持了妈妈王女士(化名)提出的诉讼。
王女士在离婚之后与前夫陈先生(化名)约定,每周六或周日可探视孩子小文(化名)。但由于王女士居住在崇州,每次一天的探视时间太短,无法与孩子更进一步相处。于是王女士诉至武侯法院,请求将探视时间由原来每周一天变更为每两周两天。
“考虑到让孩子充分享受母爱,在生活和身心健康方面全面发展,母亲提出诉讼的理由是正当的,我们也给予了支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相关人员表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把探视时间由一天延长为两天,主要是考虑到小文可以和母亲王女士有充分相处的时间,培养母子间的情感,为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