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

女孩起诉父亲要80万留学费 海淀法院不支持

 发布时间:2011-03-03 15:28 浏览量:775

女孩起诉父亲要80万留学费 海淀法院不支持

2007-12-27 09:09: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通讯员滕晓丽)父母离婚后,女儿小菲(化名)在母亲的安排下赴美国留学,随后她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负担自己出国的教育费80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判决,由于母女俩单方面出国,费用应自行负担,驳回小菲的诉讼请求。

  1993年,小菲的父母协议离婚,父亲每月支付100元的抚养费。2006年,原在人大附中上学的小菲在母亲的安排下赴美国读书,出国留学的钱全是由母亲出的。小菲起诉称,在日常生活中,父亲只负担了生活费用,对自己出国留学所需的支出分文未出,完全由母亲筹款解决,导致母女俩的负担加重,因此要求父亲给付教育费80万元。

  庭审中,小菲的父亲辩称,他离婚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对小菲的抚养义务。但小菲的母亲不顾自己的反对,擅自将小菲送到国外留学,由此产生的教育费用理应由小菲的母亲承担。

  法院认为,小菲出国前在人大附中学习,该所学校是北京市重点中学,小菲在该校学习,完全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其母亲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小菲送到美国学习,属于小菲和母亲的自愿行为,赴美费用应由小菲母亲和她自己负担。同时,小菲已年满18周岁,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果寻求更高学历,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法院驳回了小菲的诉讼请求。(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