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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父母离婚两个乖伢判给谁

 发布时间:2013-09-30 16:59 浏览量:700

http://news.163.com/13/0930/06/9A0I042K00014Q4P.html
2013-09-30 06:32:0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徐丹丹 王薇 实习生黄怡 钱丽琼

一对刚过十岁的双胞胎,随着父母的离异眼看要兄弟分离。法官经斟酌再三,作出人性化判决—既尊重双方各拥有对一个孩子抚养权的诉求,同时又让这对孪生小兄弟在一起成长。

巧判双胞胎父母离婚案

女子李佳(化名)与男子朱侃(化名)于2002年2月结婚。今年初,当一对双胞胎儿子10岁时,双方却因感情问题面临分手,李佳起诉离婚,同时请求判令两个儿子由自己抚养。

而男方朱侃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儿子归自己抚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胞胎孩子一起生活更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考虑女方照顾孩子更有利,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两个儿子由李佳抚养,朱侃每月负担3000元至儿子独立生活时止。

一审判决后,朱侃认为两个儿子的抚养权都给了妻子,太不合理,他坚决上诉要求改判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我在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受教育程度等方面更优于女方”。

该案终审时,主审法官与双方交流,深为理解二人各自的诉求。经与男方朱侃商量,能否找一个双方各拥有一个孩子抚养权、同时不让两个孩子生活分开的途径?朱侃表示赞同,在庭审中同意将拥有抚养权的一个儿子也交给女方代养,其承担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不变。

本月初,终审法官照此判决,离婚男女双方均表示接受。

抚养权关键在利于孩子身心

在争子女抚养权的官司中,双方会举出例如房产、存款、学历等证据,试图向法官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那么,裁判此类案件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昨日,武汉中院主审法官举例称,一起离婚抚养案中,11岁儿子小斌表示愿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所在社区有校车接送上学利于小孩接受义务教育,法院遂判决小斌随母生活;另一起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案中,父亲提出自己现在更有条件抚养儿子,而法院认为,其子一直随母生活,从孩子心理稳定角度出发,随母生活更好,遂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这名法官表示,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官在裁判子女抚养权纠纷时,多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否愿意抚养子女,有没有时间、能力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而对于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还应考虑子女意见。

netease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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