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女子不堪家庭暴力杀夫 村民求情被判12年
女儿说“妈妈我依然爱你”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刘岚)2011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7分,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夫的被告人高荣斋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高荣斋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决书宣读完毕,高荣斋回头看了看旁听席上的亲人,点点头。她的女儿抹着眼泪,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儿,我依然爱我的妈妈。”
案情回放:
长期遭受殴打怨恨爆发 女子拿起铁棍打死丈夫
2010年12月31日,高荣斋的命运在这一天发生了转变。因长期遭受虐待和殴打的怨恨爆发,她拿起铁棍打死了丈夫。对于她这或许是一种解脱,但她也必须面对冲动之下酿成的苦果。
争吵一直持续到凌晨3点多,期间还说到离婚的事,但丈夫不同意。吵完架,高荣斋毫无睡意,一直在想日子没法过了,她怕丈夫把自己打残,更怕他去娘家找事儿,最后,她决定不如直接把他打死,再给他抵命。
高荣斋去自家院里拿了用来抬水窖盖的铁棍,回屋时王占朝正在睡觉,她站在他身边想砸他的头,可不忍心下手,就又拿着铁棍出了屋。回屋后她叫醒丈夫继续求他允许回去看看母亲,丈夫依然绝情地拒绝,并躺下继续睡觉。
这次高荣斋急了,出门再次拿上铁棍回到屋内,用尽全力朝丈夫头上砸了几下。之后,她担心丈夫还能起身打她,所以也不敢扔铁棍,拿着铁棍往外跑。一边乱跑,高荣斋用手机打了110报警自首,并给邻居打了电话。
王占朝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2011年1月10日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占朝系因颅脑损伤死亡。2010年12月31日,高荣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平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月12日经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审理判决:
235名村民联名求情 一审判决从轻处罚
2011年12月1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出示的被告人高荣斋、被害人王占朝儿女以及邻居的证言,均证明被害人王占朝实施家庭暴力,经常打骂高荣斋,高荣斋在不能忍受的情况下打死了王占朝。
据高荣斋的儿女说,从他们小时候父母有一丁点事儿不和就打架,父亲劲儿大,母亲经常挨打,父亲手边有什么能拿的,就拿起来打母亲,不管轻重。2010年农历9月父母闹离婚,父亲说母亲要是敢离开家就把她打个半残。
邻居们也证实王占朝与妻子高荣斋经常打架,有一次因为高荣斋不同意去王占朝大姐家过庙会,王占朝就追打高荣斋,高荣斋吓得钻到别人家床底下。高荣斋挺老实,也不爱说话,夫妻打架的事儿从不跟人说,憋着,打完架后她还照样干活。
村民的证言中还提到,王占朝父亲与高荣斋关系不好,闹过矛盾。高荣斋的儿女也说,爷爷、奶奶和四个姑姑还有叔叔和母亲的关系都不好。
法庭上还出示了高荣斋所在的平乡县南柴村235名村民签字并按下手印的《请求书》,请求“对因家庭暴力而不堪忍受,以至于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伤害丈夫致死的高荣斋从轻处罪。”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荣斋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持械故意杀害其丈夫王占朝,并致王占朝死亡,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荣斋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本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系被告人高荣斋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发生,被害人有过错;且案发后被告人高荣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综上,可依法对被告人高荣斋从轻处罚,故对公诉人及辩护人提出以上述理由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同时法院认为,被告人高荣斋忽视与其丈夫家人之间亲情的培养,不能积极主动融入其丈夫家庭,对导致夫妻矛盾长期存在及夫妻关系日益恶化,负有一定责任;且被告人高荣斋故意杀人的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故对辩护人所提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对被告人高荣斋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
12月26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高荣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12月1日的庭审中,高荣斋情绪激动,几度落泪。但在26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时,高荣斋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甚至在听完判决结果时,她回头对旁听席上的亲人点点头,还露出了释然的一丝微笑。
庭外对话:
女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依然爱妈妈
“妈妈都是叫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娜,但是现在每次回家,再也听不到这样亲切的呼唤了,心里空落落的”,高荣斋的女儿跟单位请了假,来旁听宣判,她说,本来哥哥也要来的,但没能跟单位请下假。
妈妈离开家后,娜和哥哥基本都在厂子里住,很少回家,“回家挺难受的,听不到妈妈喊我,也吃不上妈妈做的饭了”,娜说,早晨临出来,她去了爷爷奶奶家,奶奶心脏不好,他们都不来听宣判了,但是临来,奶奶叮嘱让问问妈妈会去哪个监狱,以后可以多长时间看一次。
当记者问娜,爷爷奶奶申请撤回了附带民事起诉,并叮嘱问问妈妈在哪个监狱,是不是他们已经谅解了妈妈。娜摇摇头说,不知道。“撤回附带民事起诉,可能是爷爷奶奶考虑我和哥哥都没有成家,看在我们的面子上放弃了吧。毕竟妈妈杀了他们的儿子,他们心里的坎儿也不好过。”
也许是经历了家庭的变故,22岁的娜有着同龄人难有的冷静和成熟,听完宣判结果,她抹了抹眼泪,轻声对记者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儿,我依然爱我的妈妈。”娜说,妈妈挺苦的,她能体谅她。妈妈跟爸爸打架,从来不跟外人说,甚至也不跟女儿说,妈妈很要强,爱面子,性格内向,妈妈觉得孩子都这么大了,两口子还老打架,很难看,所以她对外人尽量瞒着。
在娜的记忆里,从她能记事儿的时候起,父母就没停止过战争。她说,他和哥哥的性格也都很内向,在单位,她很少说话,哥哥也不太愿意跟人沟通。她觉得,家庭对他们性格的影响挺大的。
妈妈:希望孩子们坚强遇事冷静
宣判后,高荣斋在法院恳谈调解室里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表达了她对母亲的歉疚和对儿女的牵挂。高荣斋很平静,一直克制着没让眼泪流出来,恳谈室墙上的一句话“化去干戈为玉帛能够容人是美德”,也许恰是她杀夫一年后,冷静之下的想法。
高荣斋说,母亲心脏不好,她的事儿母亲是半年后才知道的,她对不起娘,现在只能拜托姐妹和弟弟替她多尽孝了。
她让女儿转告儿子,千万不要喝酒逞强,遇到事儿要控制情绪,不要冲动。上下班路上别慌张,要小心。她还劝女儿,长大了,自己照顾好自己,要坚强,别让别人看笑话。谁一辈子没个磕磕绊绊啊,她说她现在挺好的,人也胖了,高兴也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何不高高兴兴过日子?
案件反思:
心理学家: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
河北师范大学心理系闫晓军教授一直从事婚姻家庭问题的心理研究,她说,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他们容易自卑、孤独,不安全感很强,而且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暴力就会发生,因此恐惧感长期存在。他们不会沟通,遇到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或者一味忍耐,或者采取暴力方式解决,因为受家庭的影响,他们内心没有积极解决问题的理念。
“家庭暴力是婚姻家庭中很严重的问题,而且比例很高,家庭暴力有很多原因”,闫教授说,主要还是沟通不畅。缺乏沟通技巧会导致冲突剧烈升级,长期的家庭矛盾不能在理性层面解决,最终以暴力结束。通过暴力解决后又产生更多的积怨,积怨越来越深,最后导致用不当的方式爆发。每个家庭都会面临各种问题,冲突并不可怕,夫妻双方要学会沟通的技巧,小的误会,小的怨恨、小的摩擦,及时合理解决掉,别形成积怨。
在家庭暴力中,女性往往是受害者,但是从这一事件中我们也应该反思,女性在家庭中应该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据闫教授介绍,“社会支持”是健康心理学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社会支持是我们健康生活的一个重要保障,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可以给我们力量和信心。
这一案件中,高荣斋从二十多年前嫁到王家开始,就和公婆、小姑关系不好,如果高荣斋能够和男方家人和睦相处,争取男方家庭的认可,那么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公婆也会出面来制止,那么她便赢得了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所以,在家庭暴力中,女性也不要一味的抱怨、妥协或忍耐,也应该从自身角度积极寻找解决的途径。 另外,一旦发现家庭暴力两个人解决不了,要及时寻求外援,通过妇联、心理辅导等机构,来寻求帮助和维权,不要酿成恶果。
法官思考:夫妻要相互尊重也要尊重对方家人
邢台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陈雁琴,也是本案的审判长,她说判完这个案子,内心并不轻松。作为女性,通过这个案子,她有了对婚姻家庭更为深入和细腻的思考。
她说,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凸现出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在家庭中都有反映,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经济收入的差异、社会压力的增强、多元化的思潮冲击等都对家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致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夫妻矛盾引发家庭暴力中,受害者90%是女性。有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像本案被告人高荣斋一样,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以暴制暴,杀害丈夫,走上了犯罪道路。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是双方的悲剧,是双方子女的悲剧,是双方所在整个大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包含家庭暴力的夫妻关系,往往积累了很长时间的家庭矛盾,并且无法从夫妻两人本身通过内在动力解决。丈夫作为施暴者不能警醒自己,妻子作为受害者不能反思自己。妻子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在处理夫妻关系上存在诱发家庭暴力的原因。高荣斋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不能融入丈夫所在大家庭的亲情关系中,也是导致夫妻矛盾存在和夫妻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夫妻之间也要相互尊重对方的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积极主动培养与对方家人的感情,努力融入到对方大家庭中。这些都是预防家庭暴力、防止家庭矛盾升级乃至恶化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