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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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无力养儿奶奶“隔代抚养”

 发布时间:2011-08-22 14:10 浏览量:541

发布时间:2011-03-15 15:16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舒锐)韩某与女友分手后,女友生下了他的儿子琪琪(化名)。由于拒付抚养费,韩某被儿子告上西城法院。记者昨日获悉,由于韩某在家“啃老”,没有经济来源,只好让母亲代为给付了这笔“隔代抚养费”。

 

  琪琪的母亲王某于20068月与韩某相恋,次年6月双方分手。不过,直到20081月琪琪出生,韩某才得知,女友生下了自己的孩子。经亲子鉴定,韩某确系琪琪的生父。

 

  王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琪琪起诉讨要抚养费。西城法院判决韩某一次性给付两年抚养费7200元。 判决生效后,韩某仍未自动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调查,今年25岁的韩某没有经济来源,自己都靠父母救济维持生活。经过沟通,韩某的母亲代为给付了此笔“隔代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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