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

独家:贾静雯女儿抚养权案宣判 发声明斥不公

 发布时间:2010-12-21 13:52 浏览量:931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16:41  新浪娱乐



贾静雯声明原文



贾静雯和女儿(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今日(8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对贾静雯、孙志浩关于女儿抚养权归属作出了判决。判定女儿梧桐妹为贾静雯、孙志浩双方共同监护。梧桐妹在美国学校上学期间,由孙志浩方面监护,学校假期则由贾静雯方面监护。对此,贾静雯的律师表示台北地方法院这一判决有违法理。同时贾静雯委托律师通过经纪公司——北京宜和星光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发表声明。贾静雯表示法院有关判决存在不公,没有顾忌到女儿的利益,且前夫行为会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她会为争取女儿抚养权坚持到底。以下为声明原文:

  声明稿

  就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对于梧桐妹监护权的裁定,贾静雯小姐声明如下:

  1.从2009年9月到美国打官司取得小孩护照回台湾,贾静雯十分信任法院的公正,美国法院认定小孩是由贾静雯为主要照顾者,以及认定孙志浩是不法带小孩到美国隐匿,将孙志浩在美国的诉讼请求驳回,美国法院让贾静雯将小孩带回台北,美国法院的判决对于被剥夺亲权的贾静雯十分重要,才能有机会与女儿相处至今。

  2.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内容,贾静雯无法接受,将于收到裁定后依法提出抗告,要求废弃原裁定。因为诉讼期间孙志浩不适任监护之证据均已庭呈法院(包括美国法院裁定及相关证据),所有证据均可证明孙志浩对女儿诸多不良影响,无法理解法院对这样的证据资料视若无睹,显然有违法理!

  3. 共同监护好像做到表面上的公平,但国际间及欧美先进国家早已针对心理学实证研究,共同监护反而会对子女之身心发展造成甚为不利之影响,台北地方法院竟裁定以台美两地共同监护,显然没有顾及子女最佳利益。

  4.梧桐妹出生在台湾,生活在台湾、上海,如果不是被孙志浩刻意不法带往美国隐匿,她根本不会跟美国有任何连结关系,台北地院竟裁定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岂非变相鼓励大家偷偷把小孩带走,先抢先赢的违法行为?

  5. 梧桐妹虽有双重国籍,但是幼年原则、同性别原则、主要照顾者原则都是子女最佳利益的评断原则,台北地方法院舍此不为,实令人遗憾!

  6.贾静雯会为了女儿勇往直前!谢谢大家关心!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