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

贾静雯争女案判了与前夫共同监护梧桐妹

 发布时间:2010-12-21 13:51 浏览量:936

2010年09月01日 16:33 重庆晨报

■贾静雯昨发严正声明直斥裁定不公,肯定会上诉

  ■本报连线业内人士,台湾此类争子案爸爸占优势

  从传出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到双方对簿公堂争夺女儿梧桐妹,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的离婚争女案,从去年4月起被踢爆以来,像是一出没完没了的肥皂剧。如今,这幕大戏终于告一段落了。

  昨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对这件争女案作出裁定:“梧桐妹”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贾静雯随即严正声明直斥裁定不公,肯定会上诉。

  宣判 父母都是梧桐妹监护人

  “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都可以照顾女儿。”这是昨天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们对贾静雯争女案的裁定。

  法庭表示,从庭讯查访获知的情报来看,双方都适任梧桐妹的监护人;而访视过程中,也确知贾孙两家对梧桐妹的照顾无庸置疑,梧桐妹本身也对双方存有好感,但因年龄太小,尚无法表达出究竟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所以为了孩子的最大权益,才判定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

  法官进一步依据贾、孙两人所提出的照顾规划,认为孙志浩所提出的可带梧桐妹赴美上学的教育计划,比贾更能提供较高的生活照顾资源,所以裁定以孙志浩为女儿的主要监护人,他可以带女儿赴美,贾静雯则可赴美照顾。

贾静雯与爱女梧桐妹(图片来源:网络)

  声明 贾静雯直斥裁定不公

  裁定宣布后,贾静雯委托律师通过经纪公司―――北京宜和星光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发表了严正声明。

  声明中,贾静雯表示法院判决存在不公,没有照顾到女儿的利益,且前夫行为会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她会在收到裁定后依法提出抗告。

  贾静雯进一步称,“共同监护好像做到表面上的公平,但国际间及欧美先进国家早已针对心理学实证研究,共同监护反而会对子女之身心发展造成甚为不利之影响,台北地方法院竟裁定两人两地共同监护,显然没有顾及子女最佳利益。”

  解读 台湾夺子案爸爸有优势

  昨天的裁定宣布后,在网友中也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网友为贾静雯担心:“妈妈比较会照顾孩子,倘若男方把小孩带美国,以后贾静雯可惨了!要见孩子可要视前夫心情而定!”

而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一位台湾业内人士。据其分析,法官昨天的裁定其实早有先例,“比如女星王静莹和陈威陶离婚时,孩子也是判给爸爸。在台湾的家庭中,爸爸经济地位较高,离婚争子时更容易获得监护权,但贾静雯的不满应该在于她是艺人,比一般的女性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所以她会发表声明斥责裁定不公。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