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携女儿赴美国5年不归
发布时间:2011-04-14 16:37 浏览量:648
妻子携女儿赴美国5年不归
留守丈夫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记者 罗雨菱 通讯员 韩根南
本报讯 居住在本市共和新路的张先生,因妻子胡某带着他们所生的女儿赴美国5年不归,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昨日,闸北区法院作出准予张某与胡某离婚的判决。
2003年9月,张先生和胡某自行相识恋爱,
法院查明,胡某于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长期分居两地,致夫妻间产生隔阂,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于法不悖。至于原告所述被告在美国生育一女,因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且原告陈述该孩子现在国外,因此本案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亦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