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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卖房产携情妇失踪致妻女无家可归

 发布时间:2011-03-08 09:06 浏览量:486

1.       男子偷卖房产携情妇失踪致妻女无家可归

120506:06荆楚网-楚天金报http://www.sina.com.cn2009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女士的老公有外遇,和情妇产下私生女,夫妻为离婚闹到法庭。老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偷偷卖掉房子携“小三”失踪,直到一周前中介和新买主敲门,拿着已过户的房产证赶母女俩出门,女士这才如梦初醒。

“小三”生下私生女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深圳宝安西乡宝兴花园4702女士的家,今年35岁的女士满脸憔悴。据其介绍,她和老公饶先生都是江西人,两人在佛山经人介绍认识,并于1999年结婚。2003年,先生调去深圳,多次打电话让她辞掉佛山的工作。女士说,考虑到老公的工作不太稳定,她坚持到女儿读完幼儿园才辞工到深圳。

2006年底,夫妻俩在宝兴花园付首期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只有饶先生的名字。“来深后我发现他的电话很多,经常加班和出差,对女儿也很少关心。”钟女士说,2007年,她接到自称是老公情妇的女人的电话,老公还带她去见过一次那个女人。“那个女的说她怀孕了,老公答应带她去做人流,改过自新好好生活。”不想该女子于2007年底生下了孩子,不断地要挟老公和她离婚。

母女面临无家可归

女士说,老公出现外遇后,她只身一人带着年幼的女儿,根本没心情去找工作。女士称,今年4月份,老公急于和她离婚,两人闹上了西乡法庭。“他提出女儿归我抚养,每月给1000元抚养费,我拒绝了。”女士说,法院没有判决他们离婚,老公称半年后会再起诉。记者还见到一份423开庭的材料。

女士介绍说,2009年春节老公没有回家,暑假她曾将女儿送到老公那住了几天。“上周五晚上8点多,中介的人和新的买主上门,给我看二手房买卖合同,我这才知道房子被老公卖掉了。”女士说,她后来到国土局宝安分局查询到,房子已于918过户,新买主付清了余下的房款。女士拨打老公电话发现号码过期,且老公已离职,就连老公情妇也一起消失不见。“房子被卖掉了,老公也找不见,女儿还这么小。”女士说着泪流满面。

新业主催逼交房

据中介创辉租售的先生介绍,先生8月底找到他们,称自己做生意急着要用钱,并随身携带了房产证和抵押合同。“我们派人到国土局查档,先生的房子产权没有问题,就联系买家以34万元的价格交易了。”先生说,当时他也不知道先生的婚姻情况,而先生还交给中介3000元的水电押金,是准备新的业主入伙时用的,如今这笔押金让他们左右为难。

“我们收了新业主的佣金,他们打算将房子重新粉刷,春节前搬进去住,最近一直在逼着我们交房。”先生表示,由于办理交房需饶先生本人确认签字,而交易完成后饶先生就消失不见,导致交房手续迟迟未能办理。

先生称,女士也曾多次找到中介吵过闹过,但该房产买卖属于正常交易,按照法律来讲已经属于新业主所有了。“目前此事还在协商中,实在不行我们只能让新业主去法院起诉。”先生说。

律师:可起诉丈夫重婚罪

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张兴彬律师认为,转卖的房子理应属于夫妻俩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房产证上只写有先生一人的名字,在买者不知先生已婚的前提下,该房屋买卖是有效的,女士只能找老公要回一半以上的卖房款。

若买者知道先生已婚,房屋买卖须钟女士签字同意才有效。女士可到法院起诉丈夫重婚罪,一旦法院判决重婚罪属实,公安机关会主动介入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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