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女子向前公公借户口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3-08 09:01 浏览量:369

女子向前公公借户口获支持

http://news.QQ.com 2009091104:47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女士与前夫离婚后再婚,为给新生育的女儿办准生证,她起诉前公公要求将户口本借给她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支持了女士的诉求。

1994年,刘女士与关先生的儿子结婚,后将户口迁入关家。200431,刘女士与关先生的儿子协议离婚,后于2006922与他人结婚,并生育一女儿。办理准生证需要户口证明,刘女士多次找关先生协商取出户口,但都遭到拒绝,致使她至今未能单立户。她于是起诉关先生,要求使用以他为户主的户口本5天。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士的户口与先生共户,先生作为户主,有权持有户口本。但女士离婚后,她要求将自己的户口从关家的户口本中分离出来,符合相关规定,先生应将户口本交予女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女士于收到该户口本后的第6日,应自行将户口本返还。

(裴晓兰)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