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外国人的离婚与滞留问题
2015年1月2日 韩中法律新闻 李旻静
国际婚姻的情况与国内婚姻不同,因文化差异带来较多困难在婚姻期间除了当事者以外还需要两家家人的忍耐和配合。特别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家长离婚时为能够顺利解决子女的养育或延长滞留期限等问题则需要律师的帮助。
A某因家境清贫在不到20岁时就嫁给了年龄相差较多的韩国男人。结婚之前她的丈夫告诉她自己在正规的公司上着班,家境也较充裕而且婚后也会分家绝对不会让A某与公婆一起住,还承诺着婚后会加倍疼A某也会对她的娘家好。于是A某为减轻父母的负担决定嫁给韩国男人。但是来到韩国后才发现丈夫说的话和现实不一样。他并没有在公司上着班而是在公婆经营的小店当员工,并且丈夫名义上的财产什么也没有全都在公婆名义上。更惊讶的是丈夫做事从头到尾都依靠婆婆是一个典型的听婆婆指使的离不开妈妈的男人。每次只要A某与丈夫间有小吵架丈夫就会一五一十的告诉婆婆就这样婆婆事事都会责备于A某。当A某和丈夫和好如初时也因婆婆的挑拨离间两人之间又产生了间隔,最终因类似情况不断重复导致两人无法继续持续婚姻A某也决定与丈夫离婚。
但问题是婆婆抢走了A某与丈夫所生的女儿还阻止A某与女儿的见面。A某来找笔者商谈时哭诉着一定要亲自养育女儿。在法庭上婆婆和丈夫主张着A某若见到女儿就必会带着女儿回到中国甚至可能永远消失所以决不能把养育权让给A某。经过漫长而艰险的攻防后我们终于证明了导致婚姻破裂的归责事由在于丈夫和婆婆, 也证明了为了女儿的福利需要由A某来养育女儿,最终A某顺利的与丈夫离了婚也拿到了抚养女儿的养育权。过了不久A某也顺利的取得了韩国国籍。
A某道谢时说到这都是托律师的福,若没有律师的帮助自己根本就无法养育女儿也无法会取得韩国国籍。作为律师能给处在困难的人一些小小的帮助,而恰好那些帮助能成为把他们的人生引向乐观的方向的话就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无论有什么困难必会有解决的办法,希望不要犹豫或踌躇请尽快求助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