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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转移财富给情人避免离婚分财产

 发布时间:2011-03-07 16:07 浏览量:435

 丈夫转移财富给情人避免离婚分财产

http://www.sina.com.cn2009102104:07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离婚后,女士发现前夫曾借给她人近400万元买房买车,于是,她到法院告状,要求还钱。

在二审之前,女士发现,借钱的原来是前夫的情人,这个情人来头还不简单,她是特别擅长处理婚姻问题的北京知名律师及主持人璐璐(化名)。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前妻起诉:

前夫擅借巨款给美女

她理当及时还本付息

女士诉称,20071029,她与丈夫晨斌(化名)离婚。就在此前数月,晨斌背着她分数次将夫妻共有的3930300元巨款借给璐璐购买宝马车和北京东城区的一套豪宅。女士认为,这些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晨斌瞒着她擅自出借巨款,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璐璐还钱及支付利息。

晨斌则提出,他和璐璐是好朋友,借钱没打借条不违法,而且也还没到还款期限,前妻的请求无理。璐璐则直接否认了借钱的事实,一口咬定女士是捏造。她声称,自己是高薪阶层,名下的车和房子都是自己出资购买的。为此,璐璐还出具了一份经公证的证言,证实反而是她自己曾借给晨斌50万元。

双方吵了半天,最终一审法院只是确认了这300万元是安女士和晨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至于这300多万元是否借给了璐璐,法院判决只是写着“会存在晨斌支借款项给璐璐,或者两人之间有其他方面经济往来的‘可能’”。判决没有过多纠缠于这个“可能”,驳回了小姐索回借款的请求,建议她另提主张债款之诉。

峰回路转:

前夫为见女儿写坦白书

承认与美女律师是情人

200910月,晨斌思女心切,安女士声称,不把事情说清楚绝不许见女儿。无奈之下,晨斌给安女士写了一份《坦白书》。他在《坦白书》中称,他与璐璐是非法同居关系。20075月及7月,璐璐提出要买宝马车和一套330余万元的二手房。由于钱都在安女士手中,璐璐就“指导”晨斌以在北京搞项目需要注册资本为由要钱。由于璐璐非常精通《婚姻法》,便建议晨斌在车、房的产权证上写她的名字。等晨斌离婚后,她再将晨斌的名字加上,这样离婚的时候,安女士就无法追讨这笔财产了。倘若被查出来,就一口咬定是借款,这样就不属于离婚前故意转移夫妻财产。

女士随后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并在上诉状中写明个中原委,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晨斌和璐璐还钱及利息,或者发回重审,诉讼费由璐璐及晨斌承担。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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