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后父亲向“分手鸳鸯”讨借款败诉
儿子离婚后父亲向“分手鸳鸯”讨借款败诉
上海法制报
父亲将儿子与前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16万元。儿子
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驳回张老伯要求儿子与前儿媳归还借款16万元诉请的一审判决。
贷款“借给”儿子夫妇
年近七旬的张老伯和儿子、媳妇在2002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同年
张老伯认为,当年儿子、媳妇购房缺钱,向自己借款。自己也没有钱可借,于是以个人公积金及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16万元,并以此款支付了房款。购房时,儿子、媳妇承诺此款于2007年3月底归还。还钱时候已到,却由于儿子媳妇不和,时至今日还没还款。2007年8月,儿子与媳妇离婚,但仍没还款。为此,张老伯将儿子
儿子愿还,前儿媳反对
通常,被告人辩称多与原告诉称的意见是相背的,但在本案中,作为被告的
但
借款之诉未被确认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张老伯虽诉称向银行的贷款系
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