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重庆渝中区法院:法院裁定冷战夫妻7天内对话

 发布时间:2011-03-03 17:06 浏览量:556

重庆渝中区法院:法院裁定冷战夫妻7天内对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01:33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夫妻双方必须在7日内,沟通交流。”这是渝中区法院昨日发出的一份法律裁定书。当天上午,该法院发出了4张《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以保护4起家庭暴力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依据《指南》,首次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禁止家庭暴力。

  受害者九成是女性

  据调查,我国目前的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家庭暴力形式多样,其中九成以上的受害者为女性。按照《指南》的规定,为保护受害一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可分到不低于70%的份额。法院还可在受害一方不到场的情况下,作出保护性缺席审判。

  不履行裁定或被拘留

  渝中区法院副院长张欣介绍,以往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法官只能以口头告诫的方式,劝阻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这次,法院可以将以前口头上的劝诫,写进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将力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定中的作为和不作为义务。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法院还将在作案件最终裁判时,充分考虑主动履行裁定一方的利益,依法作出对其有利的裁定。

您的位置:四川法制报 > 法制要闻(01版)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