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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筷子”遇上“刀叉” 涉外婚姻:五味杂陈

 发布时间:2014-02-07 11:02 浏览量: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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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7-16      中国妇女报  
 

    编者按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官方和民间与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涉外婚姻数量日益增多。统计显示,2006年之前,北京涉外登记结婚对数在950对左右徘徊,而截至2012年12月19日,这一数量已达1183对。即使是青岛这样的二线城市,涉外婚姻每年平均也有400对。
    然而,在充满异域情趣的爱情光环背后,涉外婚姻这种特殊的婚姻家庭形式,也面临着来自文化价值观、生活习惯、成长环境、宗教信仰、法律保护等方面的现实困扰。特别是近年来,一些社会知名人士的涉外婚姻纠纷报道层出不穷。一些曾经美好的中外联姻在现实的压力下土崩瓦解,许多看似光鲜的涉外姻缘隐藏着家庭暴力、婚姻欺诈等不为人知的隐情。
    本期我们将通过宁波市涉外婚姻这一地方性样本,管窥因两种不同文化及生活方式碰撞冲突而被戏称为“筷子遇上刀叉”的涉外婚姻,分析探讨该如何理性看待涉外婚姻,寻找相应对策。

    笼罩在神秘浪漫光环下的涉外婚姻令很多人向往不已,实际上真的那么美吗?宁波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和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新数据显示,最近几年,宁波涉外婚姻数量呈上升趋势,离婚率也在逐年攀升。据统计,近3年来,宁波涉外婚姻离婚率均超过15%,今年上半年更是创下新高,离婚率接近20%。
    在这个数字背后,一系列离婚程序上的麻烦也随之浮出水面。

    闪结闪离现象较为突出

    宁波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和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宁波涉外离婚一共办了18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7%。而去年全年的涉外离婚数量为27对。
    在今年上半年这18对涉外离婚案件中,有1/3的婚姻持续时间不到一年,闪结闪离现象较为突出。
    据了解,宁波的涉外婚恋,结离婚的比例约为5∶1,而普通婚恋的结离比约为3∶1。涉外离婚率比普通离婚率低得多,这能否说明涉外婚姻更加稳固呢?
    宁波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解释说,民政和法院能够统计到的涉外离婚数据,只是夫妻双方都在宁波离婚的,并不包括双方在国外办理离婚的数量,实际情况应该是离婚数更多些。

    离婚原因不一而足

    在涉外婚姻的离婚原因中,两地分居、感情薄弱、习惯迥异等不一而足。
    经询问,在宁波市最近办理涉外离婚的夫妇中,两地分居为他们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约有45%的夫妇因此分手。通常情形是,婚后国外或本地一方返回国内或被派驻他国,另一方因不愿离开家乡或签证不能及时办理而导致两地分居,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前段时间,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可以看出很多导致离婚的因素。
    39岁的陈勇(化名)是宁波一家公司的老板。2005年,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80后”日本姑娘小泽惠美(化名),见了3次面后就在宁波登记结婚了。一年后,女儿出生,他们矛盾频发。
    小泽惠美说,婚后夫妻俩就聚少离多,女儿出生后,更是连夫妻生活都没有了。一年后,她发现丈夫和一名女子联系密切。两年后,丈夫开始有家不回。2010年,双方为了女儿是否回宁海的小事大吵了一架,丈夫还对她动了手。她心灰意冷,带着女儿回了日本。
    分居近两年后,小泽惠美向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除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要求拥有女儿的抚养权。陈勇表示同意离婚,因为两个人婚前压根儿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没有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在女儿的抚养权和财产上。
    近日,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归小泽惠美抚养,陈勇除了要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外,还要支付女方近15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
    据宁波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沟通少,感情浅是涉外夫妻离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不能适应对方的生活习惯,语言不通,实在没办法交流。”
    去年3月,宁波的胡小姐与相识3个月的美国小伙儿喜结连理。“让人想不到的是,才一年多时间,这对跨国夫妻又出现了,不过这次是来离婚。”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他们拿着离婚协议,说这是经过了充分考虑才做的决定。他们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不适应对方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也不同。女方举例说,大冬天的,男方也喝冷水,这让她难以接受。为此,两个人几乎天天争执,最后决定还是离婚做回朋友。
    此外,涉外婚姻以高学历、高收入、高追求的三高人员为主,事业心强,工作进取心重,但家庭责任感较差,这也容易导致婚姻破裂。
    除了两地分居、没有感情基础,以及生活习惯不适应等常规原因外,最近又多了一个因素:经济不景气。
    据宁波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别看涉外婚姻是个人的事,其实与全球经济形势也有关联。国际经济形势不景气,有些外企撤资离开中国,或者收缩布点,在宁波或宁波周边城市撤销派出机构,一方要回国,而另一方不愿跟去或者暂时走不了,夫妻就面临两地分居,有的就选择离婚了。
    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一些年轻女性把与外国人结婚作为改变生活状态的手段,或谋求经济利益,或以出国为目的,功利性太强,导致婚姻基础不牢固。
    此外,部分女性对异国异地的实际生活状况和丈夫的经济实力并不十分了解,片面追求有汽车有洋房的生活目标。一旦到了国外,发现一切并不如意,使得原本感情基础薄弱的婚姻不堪一击。
    曾经有一位宁波籍女士来到婚姻登记处哭诉,她在俄罗斯务工期间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为了能留在俄罗斯,虽然在恋爱期间就发现男方有不良习惯,对人也较粗暴,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结婚。结果结婚不到一年,她就实在无法忍受,只好跑回了宁波。
    当她到涉外婚姻登记处咨询怎样才能离婚并且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她的心态并不好。
    她一直认为,嫁到国外就一定能过上舒心的日子,当她发现自己的梦破灭时,又不甘心一无所有地离开,一定要聘请律师讨个说法。但律师却认为:“情况很复杂,这对她来说,想要拿到财产很困难。”

    涉外离婚耗时耗力耗财

    办理涉外离婚的律师以及涉外婚姻离婚登记的民政工作人员都表示,跟外国人结婚不难,但要办涉外离婚,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如果没有真爱,慎入涉外婚姻。
    那么,涉外离婚究竟难在哪儿呢?
    “主要是审理的周期比较长,至少要6个月。”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庭的葛法官介绍说,之所以需要那么长,主要是因为涉外婚姻找人比较难。
    因为涉外婚姻的诉讼文书首先走的是邮寄送达的途径。但在长时间分居后,当事人很少能提供被告人的正确地址。即便提供对了,对方也可能压根不愿意接收,因此常常邮寄不到。这时只能走司法送达的途径。
    受案的法院需将所有材料的文本翻译后,层层委托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再转到外交部门,再由外交部门送到当地的法院,委托当地法院送达。
    如果找不到人,材料就会退回。退回后,再走公告送达的途径,涉外案件的公告送达时间是3个月。公告时间到了,才会安排开庭。算下来最少要半年。
    找不到人的涉外离婚案件一般没有财产和抚养权纠纷,审理起来稍微简单些。如果对方人找到了,对财产和抚养权有异议,审理就会比较复杂,比如涉及国外取证,取证应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方具效力。
    所有这些程序对于非法律人士而言,都比较复杂,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还要花费大量的金钱。
    即使有真爱,走进涉外婚姻之前也要多做些“功课”。
    “中国人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傅凌志说,涉外婚姻案件关系到两个国家的不同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婚姻管理政策。适用哪国法律,遵从哪种规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签订“婚前财产协定”,国人想到的是去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而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做法却严格得多,双方自带律师,为各自的利益讨价还价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不熟悉对方国家的法律规定或常规做法,又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难免吃亏。譬如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丈夫仍对妻子有赡养义务;而依照我国法律,丈夫对妻子的赡养义务仅在婚内存有。如此,若婚前签订协议时选择适用对方国法律,就可以为该国女性一方争取到更多利益。
    而一旦作出判决,是否能够实现有效的执行又成为问题。假若相关国家间未就涉外婚姻相关事宜签订司法协助协议,那么我国法院就涉外婚姻的财产关系或子女抚养关系作出的判决,很可能无法在另一国得到有效执行,反之亦然。(卢科霞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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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五成网友认同涉外婚姻

    凤凰网日前一项有15725人参与的关于“你如何看中国式跨国婚姻”的调查中,有57.15%的网友能接受涉外婚姻,认为“只要相爱与国别无关”;有28.69%的网友表示“不好说,要看我遇见谁”;而表示“不能接受,文化与传统的差异太大”的仅有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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