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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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妻子起诉与同性恋丈夫离婚 法院不支持精神赔偿

 发布时间:2014-02-07 10:02 浏览量:629

http://news.china.com.cn/2013-10/16/content_30305637.htm
发布时间: 2013-10-16

本报讯(记者陈霞)2010年,刘女士与相恋两年的张先生走进婚姻殿堂。然而让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婚后丈夫一直对自己“不感兴趣”。感觉事有蹊跷的刘女士调查后发现,原来丈夫竟然是“同性恋”,而其与刘女士结婚也仅仅是为了给家里人一个交代。无奈之下,刘女士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索要15万元的精神赔偿。近日,城关区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但对于刘女士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刘女士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

2008年,27岁的刘女士经亲友介绍认识了张先生,两人一见倾心。在刘女士的眼里,男友张先生人不错,长得也很帅,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两年的恋爱中,刘女士发现张先生对自己很规矩,缺乏热恋的激情,但父母和亲戚都认为张先生忠厚可靠,值得托付终身。2010年5月,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人踏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后,张先生一直很忙,经常以工作为借口夜不归宿。即使张先生在家,他也总是拒绝夫妻生活。

而张先生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刘女士的怀疑,他是否有了外遇?刘女士决定侦查一番,联想到丈夫经常在家上网聊天,于是决定从张先生的聊天记录着手查起。一次,刘女士乘丈夫外出,偷偷打开了张先生的QQ聊天记录、视频短片,这些都忠实记录了张先生的真实面目——“同性恋”。随着调查的深入,刘女士才得知张先生婚前就在网上和男人***并和男人网恋,而这一切刘女士却毫不知情。刘女士感觉深受伤害,便向丈夫提出离婚。

张先生得知妻子获悉一切后,向刘女士摊牌,承认自己婚前就是“同性恋”,这也是他婚后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要孩子的原因。结婚就是为了给自己父母和社会一个交代,用结婚来掩盖自身的同性恋事实。面对这一难以置信的事实,刘女士精神近乎崩溃,丈夫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毁掉自己的一生。2013年4月,刘女士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提出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该案在庭审时,张先生没有出庭应诉。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张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同性关系密切,影响正常的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于刘女士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张先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对刘女士予以多分。《婚姻法》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虽然张先生是同性恋,但不属于上述在婚姻中“有过错”的行为,因此对刘女士提出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

文章来源: 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 吴闻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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