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01日01:18 京华时报 新浪网 http://www.sina.com.cn
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养儿八年才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李先生一气之下与妻子赵女士离婚。之后,李先生又起诉前妻要求精神赔偿。近日,密云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1999年,李先生与赵女士恋爱,同年年底开始同居。2001年,赵女士产下一子。2004年,李先生和赵女士正式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2006年,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李先生到当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户口,却被告知因孩子是婚前生育,办理户口前须先确定孩子与父母的血缘关系。于是,夫妻俩带着孩子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让李先生大吃一惊: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排除李先生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今年3月,李先生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赵女士自行抚养。
离婚后,李先生仍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于是又一纸诉状将前妻赵女士第二次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返还抚养孩子八年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没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同时,李先生一直以为孩子是自己亲生,并对孩子疼爱有加,而孩子并不是李先生亲生的现实对李先生的精神造成了伤害。法院据此作出判决:赵女士返还李先生孩子抚养费14694元,并赔偿李先生的精神抚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