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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法院:妻子结婚一年不同房 丈夫起诉离婚索赔9万

 发布时间:2011-03-03 16:00 浏览量:678

金牛区法院:妻子结婚一年不同房 丈夫起诉离婚索赔9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刚过结婚周年纪念日,张某就到法院起诉,要和仅结婚1年的妻子离婚。而离婚原因,张某称,他和妻子唐某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张某还要求唐某赔偿举办婚礼花费4万元及精神、名誉、青春损失费5万元。昨日,金牛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结婚一年 妻子却不同房

去年69日,30岁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26岁的唐某,两人相见后很有感觉,很快谈起了恋爱。去年115日,两人正式领取结婚证,并在今年28日举行了婚礼。

但是,今年116日,张某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赔偿9万元。张某说:“结婚前,我叫她去婚检,她就不愿意,找理由搪塞,一会儿说怕麻烦,一会儿又说一年内都可以。我怀疑她是有生理缺陷,所以故意隐瞒。”张某之所以认为妻子有生理缺陷,是因为“结婚后,她一直用各种借口拒绝与我同房。我们为此闹起来后,她更把我赶出家门。”

至于唐某究竟用什么借口拒绝同房?张某表示太隐私,不太好说。张某觉得,妻子不愿与他同房,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职责。把他赶出家门,更是剥夺他做丈夫的权利。于是,张某到法院起诉,要求唐某赔偿举办婚礼的花费4万元及精神、名誉、青春损失费5万元。

只说性格不和 妻子不肯赔钱

昨日,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愿就此事发表过多意见,只表示双方闹到如此地步主要是因为性格不和。“我们经常吵架,而且他母亲性格也很怪异,我接受不了。”唐某说,“婚是肯定要离的,我没有意见,但是他要我赔钱,我肯定不答应。”唐某表示,将尊重法院判决,法院怎么判她就怎么履行。

记者询问唐某是否一直拒绝和丈夫同房,唐某只是“嗯”了一声就不愿再说,既没承认也没否认。金牛法 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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