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灭门案引发思考家暴何以步步升级?
发布时间:2013-11-04 10:31 浏览量:647
http://dzb.scfzbs.com/shtml/scfzb/20131023/9142.shtml
近日,宁夏灭门案引发公众对 “家庭暴力”的强烈关注。专家指出:我国仍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生活中遭遇到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从个案来分析,暴力程度还有不断升级的趋势。此灭门案疑犯麻永东对妻子存在长期的家庭暴力。若可以假设的话,如果丈夫第一次家暴,妻子就利用法律武器,执法机关就依法处置,事态还会发展至此吗?
2013年10月14日,宁夏彭阳县红河乡文沟村村民兰油布一家7口被杀身亡,经侦查,兰油布的女婿麻永东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10月18日麻永东已经落网。
19日中午,将妻子一家七口灭门的犯罪嫌疑人麻永东被押解回老家彭阳县。据受害者的多名家属回忆,今年8月以来,麻曾多次威胁妻子,如果敢离婚就将其灭门。
有专家指出:此灭门案疑犯麻永东对妻子存在长期的家庭暴力。如果丈夫第一次家暴,妻子就利用法律武器,执法机关就依法处置,事态还会发展至此吗? 宗和
评论
应实现对家暴“零容忍”
“宁夏灭门案”导致两个家庭悲剧。在家暴面前,兰家和大多数受害者一样选择了一再忍让。这一方面也许是出于对暴力的忌惮、对“家丑”的顾忌,另一方面也许是对法律不信任。此案中,当地办案民警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虽然法律已经确立了对家暴的惩罚措施,但在各地不成文的执法惯例中,对于类似的家暴纠纷,司法人员往往以调解为主,更要“尊重”受害者的态度。可是,这种“尊重”反而是在伤害。当受害者拥有处罚或不处罚施暴者的选择权,会由于担心以后遭受更大强度的暴力,而选择放纵施暴者。
在这种现实语境下,执法机关就更有必要强硬起来,实现对家暴的零容忍,让所有施暴者感知到,只要实施了暴力,只要触犯了法律,即使得到受害者谅解,即使受害者为之求情,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也许只有这样,受害者才能感受到法律的保护,才敢于对家暴说不。由家暴衍变而成的极端暴力案件,才会逐渐减少。
舒锐
声音
对家暴升级频发的思考
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当前,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正不断加强,各类心理门诊、书信咨询及广播、电视上各类咨询涌现。但是许多人当遭遇心理困扰时,往往还是不愿让家人及朋友知道,于是向社会求助就成为一种有效途径。遗憾的是,我国这方面工作非常不足。
我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无形之中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保护网。很多妇女长期被丈夫的淫威所笼罩,自己吃尽了苦头和折磨,但就是不愿求得法律的保护。尤其是一些经济不独立的妇女,不愿意以家庭的破碎来换取自己的安宁。这就使得一些受害人宁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也不愿诉诸法律。没有控告,司法部门也只能漠然处之。
投诉无门也是一个原因:有的公安或调解部门深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观念影响,自己正儿八经地去解决,可是当事人已经和好如初,反倒显得自己多管闲事,弄得很尴尬。因此对这类家庭暴力总是采取淡化处理的办法。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它的安宁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家庭暴力不可等闲视之,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施暴者是一种震慑,对受害者是一种保护,能够抑制家庭暴力,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如果家庭成员能用法律约束自己,就完全可以避免家庭暴力发生。
文予
背景
盘点近年家暴引发灭门案
北京李磊杀人灭门惨案:2009年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李磊杀人灭门惨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2岁。不久,北京大兴第二起灭门案:男主人砍死妻子和儿子。一个月之前,李磊在此亲手杀掉一家六口,震惊京城。而仅一个月后,同小区的另一个男主人张武立用菜刀将妻子、儿子砍死。他蘸着妻儿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为了人民”四个血字。
广西地税局长灭门案:小姨子雇凶杀姐夫全家,2012年5月2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地税局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一家四口被害案,包括周子雄妻子的胞妹凌小娟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河北省清河发生特大杀人案:6人被枪杀嫌犯自杀:2009年12月28日,邢台市清河县“羊绒大王”庄荣昌家遭遇特大血案。庄荣昌内侄陈谦在庄家用钝器杀死6人后,持***在另一亲戚家射伤4人。
河北灵寿灭门案:上门女婿深夜斧砍一家六口:2010年2月10日凌晨3时,灵寿县南营乡漫山村发生一起灭门案。受害人卢生(化名)一家6口被杀死于家中。
近日,宁夏灭门案引发公众对 “家庭暴力”的强烈关注。专家指出:我国仍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生活中遭遇到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从个案来分析,暴力程度还有不断升级的趋势。此灭门案疑犯麻永东对妻子存在长期的家庭暴力。若可以假设的话,如果丈夫第一次家暴,妻子就利用法律武器,执法机关就依法处置,事态还会发展至此吗?
2013年10月14日,宁夏彭阳县红河乡文沟村村民兰油布一家7口被杀身亡,经侦查,兰油布的女婿麻永东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10月18日麻永东已经落网。
19日中午,将妻子一家七口灭门的犯罪嫌疑人麻永东被押解回老家彭阳县。据受害者的多名家属回忆,今年8月以来,麻曾多次威胁妻子,如果敢离婚就将其灭门。
有专家指出:此灭门案疑犯麻永东对妻子存在长期的家庭暴力。如果丈夫第一次家暴,妻子就利用法律武器,执法机关就依法处置,事态还会发展至此吗? 宗和
评论
应实现对家暴“零容忍”
“宁夏灭门案”导致两个家庭悲剧。在家暴面前,兰家和大多数受害者一样选择了一再忍让。这一方面也许是出于对暴力的忌惮、对“家丑”的顾忌,另一方面也许是对法律不信任。此案中,当地办案民警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虽然法律已经确立了对家暴的惩罚措施,但在各地不成文的执法惯例中,对于类似的家暴纠纷,司法人员往往以调解为主,更要“尊重”受害者的态度。可是,这种“尊重”反而是在伤害。当受害者拥有处罚或不处罚施暴者的选择权,会由于担心以后遭受更大强度的暴力,而选择放纵施暴者。
在这种现实语境下,执法机关就更有必要强硬起来,实现对家暴的零容忍,让所有施暴者感知到,只要实施了暴力,只要触犯了法律,即使得到受害者谅解,即使受害者为之求情,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也许只有这样,受害者才能感受到法律的保护,才敢于对家暴说不。由家暴衍变而成的极端暴力案件,才会逐渐减少。
舒锐
声音
对家暴升级频发的思考
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当前,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正不断加强,各类心理门诊、书信咨询及广播、电视上各类咨询涌现。但是许多人当遭遇心理困扰时,往往还是不愿让家人及朋友知道,于是向社会求助就成为一种有效途径。遗憾的是,我国这方面工作非常不足。
我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无形之中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保护网。很多妇女长期被丈夫的淫威所笼罩,自己吃尽了苦头和折磨,但就是不愿求得法律的保护。尤其是一些经济不独立的妇女,不愿意以家庭的破碎来换取自己的安宁。这就使得一些受害人宁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也不愿诉诸法律。没有控告,司法部门也只能漠然处之。
投诉无门也是一个原因:有的公安或调解部门深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观念影响,自己正儿八经地去解决,可是当事人已经和好如初,反倒显得自己多管闲事,弄得很尴尬。因此对这类家庭暴力总是采取淡化处理的办法。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它的安宁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家庭暴力不可等闲视之,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施暴者是一种震慑,对受害者是一种保护,能够抑制家庭暴力,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如果家庭成员能用法律约束自己,就完全可以避免家庭暴力发生。
文予
背景
盘点近年家暴引发灭门案
北京李磊杀人灭门惨案:2009年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李磊杀人灭门惨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2岁。不久,北京大兴第二起灭门案:男主人砍死妻子和儿子。一个月之前,李磊在此亲手杀掉一家六口,震惊京城。而仅一个月后,同小区的另一个男主人张武立用菜刀将妻子、儿子砍死。他蘸着妻儿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为了人民”四个血字。
广西地税局长灭门案:小姨子雇凶杀姐夫全家,2012年5月2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地税局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一家四口被害案,包括周子雄妻子的胞妹凌小娟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河北省清河发生特大杀人案:6人被枪杀嫌犯自杀:2009年12月28日,邢台市清河县“羊绒大王”庄荣昌家遭遇特大血案。庄荣昌内侄陈谦在庄家用钝器杀死6人后,持***在另一亲戚家射伤4人。
河北灵寿灭门案:上门女婿深夜斧砍一家六口:2010年2月10日凌晨3时,灵寿县南营乡漫山村发生一起灭门案。受害人卢生(化名)一家6口被杀死于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