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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卖父子反目 社区调解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3-11-04 10:26 浏览量:572

http://zjfzb.zjol.com.cn/html/2013-10/21/content_46988.htm
 本报记者 彭爽 通讯员 陈晓文
  丰一居社区地处上虞市中心,不仅经济快速发展,平安建设也一直走在全市前列,曾获得“绍兴市文明村”、“上虞市平安村”等多项荣誉。
  自2004年村改居以来,丰一居社区以“强本固基保稳定,创新管理促和谐”为目标,注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求从源头上维护社区安宁。为全面了解社意民情,社区建立了一支由居委会干部、党员代表、热心居民组成的信息员队伍,随时掌握社区矛盾的新特点、新动向。同时,社区积极配合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公安110,构建起“大调解”联动机制,大力开展调解工作。
  社区居民夏大爷育有一儿一女,老两口已经退休,儿女也各自成家,生活原本其乐融融。但2009年底,女儿夏娟因赌博输了30多万元,欠下一屁股债,无奈之下借了高利贷。第二年初春,还款日期到了,可夏娟并没有钱还债,只好硬着头皮向父母要钱。夏大爷夫妇瞒着儿子夏明,将他俩居住的唯一一套房子卖了替女儿还债,自己则过起了租房的生活。
  然而纸包不住火,夏明知道此事后,认为父母偏心,因此拒绝再赡养老人。为此,夏大爷和儿子的关系极度恶化,亲戚出面协调都无济于事。夏大爷夫妇还请了律师,准备同儿子打官司。
  信息员走访得知这件事后上报社区,社区立即安排调解员上门。调解员一边耐心做夏明的工作,一边安抚夏大爷夫妇。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夏大爷打消了起诉的念头,同意接受调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调解员弄清了纠纷的症结,还说服夏明的大伯和舅舅再次出面协调。
  然而,调解过程并不顺利。经过多次的调解促和,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儿子出面在该小区购买一套小户型住房供父母居住,老人将卖房还债后剩余的钱补给儿子,今后的赡养费用由儿女按比例承担。僵持了一年多后,一家人重归于好,重新过上了安宁和睦的生活。
  正是由于信息了解及时、信访渠道畅通、调解工作到位,丰一居社区将很多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确保了居民和睦和社区平安。至今为止,社区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无一越级信访,真正做到了“大事不出、小事不多、处置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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