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前妻偷情生下女儿复婚后,妻子疑其又与第二任妻子有染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许
发布时间:2013-10-10 09:10 浏览量: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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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0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赵女士是刘先生的第一任妻子,但在丈夫再次结婚后,依然与其偷情并生下女儿,两人复婚。近日,赵女士以发现丈夫与第二任妻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将丈夫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离婚。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赵女士是刘先生的第一任妻子,但在丈夫再次结婚后,依然与其偷情并生下女儿,两人复婚。近日,赵女士以发现丈夫与第二任妻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将丈夫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离婚。
男子和前妻偷情生女后复婚
据通州法院介绍,1999年,23岁的刘先生与同岁的赵女士结婚。
但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04年10月,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
刘先生与赵女士离婚后不久,便与寇某结了婚。然而,刘先生的第二段婚姻也不幸福,婚后将近七八年,寇某一直未能怀孕,这可愁坏了刘先生。
后来,刘先生又找到第一任妻子赵女士,并与赵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1年夏,赵女士怀孕了。
2012年年初,眼看着赵女士要分娩,刘先生便与第二任妻子寇某离婚,并于同年3月19日与赵女士复婚。
11天后,赵女士生下一个女孩。
妻子称丈夫与第二任妻子有染
赵女士称,就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她发现开出租车的丈夫,经常以方便出车、收车为由,长期居住在他的第二任妻子寇某处,和寇某保持不正当关系。
赵女士还称,起初她看在小孩比较小的份上,就没有要求和刘先生离婚,但刘先生一直没有收敛。
今年7月,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和刘某离婚。
庭审中,刘先生称,自和寇某离婚后就没有找过她,只是由于寇某的父亲年纪较大,每到周末常去看望而已。
由于庭审中赵女士没能就寇某与丈夫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与丈夫感情破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的复婚行为表明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且还生育一女尚且年幼,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女士的离婚请求。
赵女士认可判决结果,未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