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南宁晚报讯(通讯员余艳华 记者蒋云)香港籍的李先生与浦北籍的冯女士喜结良缘后,因夫妻俩长期分居,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昨日,浦北县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李先生今年48岁,早年离异,膝下有3个儿女。2006年11月6日,李先生出差至南宁市,经他人牵线,认识时年41岁的冯女士,冯女士虽已过不惑之年,但风韵犹存。冯女士看到李先生单身一人,且风度翩翩,成熟稳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于是两人很快建立恋爱关系。由于李先生不能长期在内地居住,所以,李先生和冯女士相识一个月后便携手走入婚姻殿堂。登记结婚当天,李先生返回香港。
结婚后,李先生夫妇一开始还通过电话寄托对对方的思念,孰料这种方式持续不了多久,李先生“寂寞难耐”,便以长期分居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好的,而且婚后双方没有产生过矛盾。双方分居不是因感情不和,而是因李先生定居在香港,冯女士定居在内地。只要双方能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夫妻生活是幸福的。遂判决不准许李先生与冯女士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