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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薄谷开来蒙太奇理财计划:漏洞百出注定失败

 发布时间:2013-08-28 15:59 浏览量: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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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新浪财经 2013年08月27日 15:30
从投资和理财的角度看,薄谷开来的本次蒙太奇计划无疑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一次漏洞百出的理财

  济南中院公开审理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庭审过程中,披露了其妻子薄谷开来实施了一整套眼花缭乱的蒙太奇购房计划,从而在法国尼斯戛纳地区购买并控制了一套豪华别墅。如果抛开购买资金来源非法,以及投资者因为个人身份问题而存在的非法情节,本案可以说是财富管理领域的一个典型案例

薄谷开来枫丹别墅代持示意图

  现实生活中,即使客户资金来源合法,或者客户身份无法律禁止持有巨额资产的情节,也可能因为不愿意露富,或者希望隔离风险的原因,客户有实施蒙太奇购房计划的需求。因此,纯粹从财富管理的角度出发,解读该案例中值得琢磨的地方,显然具有不一般的价值

  一、客户基本情况

  薄谷开来,中国国籍,现年58岁,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具备较高水平的境内外理财知识。其丈夫薄先生,中国国籍,现年64岁,国内高级官员。夫妻二人育有一子薄瓜瓜,现年26岁,尚在国外留学。

  二、客户需求

  1.持续保障儿子瓜瓜的未来生活所需;

  2.隐藏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好友徐先生,国内知名商人);

  3.隐藏资产;

  4.对资产进行有效控制;

  5.享受生活,特别对居住环境有较高要求;

  6.合理避税。

  三、客户于2000年起实施的蒙太奇购房计划

  薄谷开来经咨询专业人士后,采纳了该人士推荐的蒙太奇计划,并实施如下:

   1.计划目标

  在法国尼斯戛纳地区购入一套别墅,将该别墅进行重新装修后,对外出租,持续获得租金收入。降低交易税负。

   2.计划相关方

  德先生,客户好友

  加拿大某投资公司,专业投资管理人

  某信托公司,资金担保方

  徐先生,客户好友,资金提供方

  尼尔先生,客户好友

  姜某,客户好友的女友

  3.实施方案

  第一步:2000年9月,薄谷开来与德先生各出资50%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罗素地产公司,该公司股东为薄谷开来与德先生二人,各占50%的股份;其中,德先生的股权系代薄谷开来持有,二人基于信任关系,仅有口头约定,未签署代持协议;

  第二步:徐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国内和境外公司,向罗素地产公司支付323万美元;

  第三步:罗素地产公司将323万美元用于两个用途:

  一是将其中20万美元支付给加拿大某投资公司,委托其在法国成立枫丹圣乔治公司,加拿大某投资公司持有枫丹圣乔治公司100%的股权;

  二是将其中230万欧元支付给某信托公司作为存款,同时委托该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枫丹圣乔治公司在购买别墅过程中向某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步:枫丹圣乔治公司购买某别墅,其购买资金从某银行贷款而得,该笔贷款将于2006年到期;

  第五步:薄谷开来亲自主持对该别墅的装修设计,并享受该别墅焕然一新所带来的愉悦感受;

  第六步:薄谷开来委托德先生对该别墅进行管理,进行出租并取得租金收入。

  四、实施后出现的变故

  1.连续变更罗素公司的股份代持人

  随着时间推移,薄谷开来认为德先生的身份比较敏感,并开始觉得德先生不太可靠,希望将罗素地产公司的股份转移给认为可靠的其他人。此时其子瓜瓜的监护人,英国人尼尔进入了薄谷开来的视野。

  2007年,薄谷开来签署文件,将其持有的罗素地产公司50%的股份转给尼尔为其代持,同时,薄谷开来指示德先生把所持有的罗素地产公司剩余50%的股权也转让给了尼尔代持。但是这次转让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2011年,薄谷开来又认为尼尔也不可靠,故撤销了其转给尼尔50%股权的文件,并将该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德先生继续代她持有。

  之后,谷开来让德先生将罗素地产公司的全部股权转给徐先生的女朋友姜某持有,但是仍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转让成功,目前罗素地产公司100%的股权仍然由德先生持有。

  以上股份转让,均没有支付股份转让款。

  2.变更枫丹公司的股份持有人

  加拿大某投资公司持有枫丹公司100%的股份,枫丹公司直接持有并管理该别墅。2006年,为更好地避税,罗素地产公司出资在卢森堡成立罗素国际度假公司,该公司从加拿大某投资公司手中受让枫丹公司的全部股份,成为枫丹公司的唯一股东。2011年5月,经薄谷开来指示,罗素地产公司将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姜某持有。

  3.银行贷款到期后的处理

  2006年,枫丹公司因购买别墅而欠银行的贷款到期,而同时,罗素地产公司支付给某信托公司的信托存款也到期。薄谷开来遂指示罗素地产公司将存款取出,并将其借给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由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替枫丹公司偿还银行的贷款。

  经过这一处理,枫丹公司不再欠银行贷款,而转为与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和罗素地产公司的连环债务。

   4.与股份代持人矛盾激化,导致事情破败

  在以上计划实施和调整过程中,薄谷开来与其委托的股份代持人尼尔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尼尔认为薄谷开来应当为代持股份而向其支付140万英镑的酬金,而且威胁说如果他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全部揭发”,进而威胁瓜瓜安全。

  薄谷开来为维护其自身和儿子瓜瓜的安全,铤而走险,在尼尔赴中国期间毒杀了尼尔,之后薄先生利用职权包庇薄谷开来,二人于2012年被国内司法机关逮捕。

    五、对该蒙太奇计划的评价

  从投资和理财的角度看,薄谷开来的本次蒙太奇计划无疑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一次漏洞百出的理财。

   (一)理财需求错位

    理财需求错位可以说是薄谷开来整个计划的最大败笔。

  从需求分析可以看出,薄谷开来试图通过本次计划同时实现隐藏资金来源、隐藏资产、对资产进行有效控制、为儿子获得持续生活保障和享受生活艺术等理财目标。但不得不指出的是,这些理财目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甚至是无法逾越的鸿沟

  例如,从隐藏资金来源、隐藏资产的角度出发,薄谷开来较安全的做法是尽量降低自己与资金和资产的接触机会,通过一些不容易查证的方式对资产实施间接控制,尽量避免直接控制,尽量避免亲自操作财产管理事务;而由于避税的需要,以及对资产进行有效控制的需求,则不但需要公开向有关机关提交法律文件,而且需要薄谷开来在许多事务中亲自作出决定,甚至亲自操作,例如因委托管理别墅的事务亲自出面与香格里拉酒店集团进行洽谈,直接指示股份代持人转让股份等,但这样一来,薄谷开来就无法隐藏自己与资产之间存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实践证明,薄谷开来在许多场合签署的文件、发出指令的电子邮件,以及接受指令的相关人员之间相互印证的证言,最终都成为司法机关指控薄先生实际掌握和拥有该别墅的有力证据

  再如,从为儿子获得持续生活保障的理财目标出发,则应当更多地考虑资产的保值性,而从享受生活的消费目标出发,则应当考虑资产对自己的便利性和有用性。在制订计划时,薄谷开来选定位于法国尼斯海岸的该别墅的原因,就是认为该别墅即使远在法国,但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容易出租且租金有保障,可以满足儿子瓜瓜持续获得生活保障的理财目标。但在实施目标的过程中,这一需求却被薄谷开来享受生活的消费目标所取代,她为此投入了比较大的精力进行装修设计,并将装修结果制作成幻灯片供家人和朋友欣赏,而此时其子瓜瓜正在海峡对岸的英国留学(之后在美国留学),根本不可能从中得到多少有意义的享受。在短暂的心情愉悦过后,面对不菲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该别墅与自己的生活区域间隔较远的事实,2008年薄谷开来曾经考虑过将别墅交给香格里拉酒店集团进行经营管理,但最终无果而终,最后不得不将费心装修后的新别墅对外出租。经过这一番折腾,薄谷开来付出了时间、精力和不菲的投入,但两个理财目标的实现均大打折扣

  可以说,需求分析的错误,导致薄谷开来的蒙太奇计划尽管经过专业人士和身为成功律师的她亲自操刀,仍然漏洞百出。这一理财计划即使没有毒杀尼尔和滥用职权的情节,仍然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二)不注重私密性

  从一开始就没有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对参与者所知情的范围未实施分段阻隔,是该理财计划另一个重大败笔。综观本案,可以说成也萧何败萧何,德先生、尼尔、徐先生、姜某,甚至国内律师,他们中许多人对该计划不但全程知晓,而且对某些细节和过程都了如指掌,各自的证言之间可以相互印证,导致法庭在缺少某些关键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

  例如,德先生和尼尔在该计划中的核心作用都是股份代持人,本可以将其知情范围严格控制在代持这一事件本身上,但其他诸如担保、贷款、避税、偿还贷款、虚假抵押,等等一系列行为,德先生都能详细说出谁经手,谁决定,谁接受,签署了什么文件,有的甚至连日期都记得非常清晰,不能不说知道的实在太多了!

    (三)特殊目的公司存在重大风险

  检察机关据以指控薄先生通过薄谷开来持有该别墅的一项重要原因,就是无论是罗素地产公司,罗素国际度假公司,还是枫丹公司,均是为了购买和持有该别墅而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除了购买和持有该别墅外,并无其他经营项目。

   其实不仅在资产来历不明的案例中,对许多为了实现股票收购或者管理控制而注册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上,都将其视为统一行动。就国内而言,在海外成立离岸公司的隔离方式基本不受国内法律支持,可以说,该方案根本无法达到当事人进行资产隔离和风险规避的目的

  (四)股份代持方式的双边风险:无法隐名,容易失去控制

  综观薄谷开来的整个计划,股份代持是其核心安排。无论是罗素地产公司、枫丹公司还是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其股份均委托他人代持。

  股份代持方式的唯一结果就是:委托人的利益的实现,完全建立在代持人完全遵守双方约定的道德行为之上。一旦代持人拒绝遵守双方约定,委托人就陷入了这样的两难境地:要么公开双方的代持关系而寻求司法上的保护,要么忍受代持人不遵守指令、拒绝委托人的控制、向委托人索要代价或其他更为恶劣的行为。退一万讲,即使忍受了代持人的种种恶劣行为之后,在面临司法调查时,纵使委托人不愿意公开双方的代持关系,代持人为了自身的安全,仍然可能提供相互印证的证词以证明代持关系的存在。对于薄谷开来而言,这种安排确实是下下之策。

  事件的发展最终也验证了股权代持的恶果:先是股份转让的指令多次得不到执行,之后代持人提出高额的酬金要求,继而威胁披露代持关系,最后面对检察机关将双方的对话和邮件和盘托出。

    (五)贷款安排的错误之处:担保不可取,且缺乏后续计划

  枫丹公司购买该别墅的资金,从法律上看来源于其向某银行的贷款,但最终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实际是罗素地产公司所提供,其原因在于以下两点:

  一是采取了某信托公司“背靠背”担保的模式提供贷款。某信托公司之所以愿意提供担保,是由于罗素地产公司在该信托公司进行的存款,而罗素地产公司并未从担保中获得实际利益,枫丹公司也未因为获得担保而向罗素地产公司支付任何费用。这种利益输送的行为,导致检察机关认为枫丹公司用于购房的该笔资金,实际仍然是罗素地产公司提供。同时,证人证实银行所提供的抵押是虚假的,也印证了对罗素地产公司无故担保存在利益输送,实为对资产进行实际控制的事实。

  二是在贷款到期后,由罗素地产公司出资成立的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直接从加拿大某投资公司处接收了丹枫公司的全部股权,之后在薄谷开来的指示下,罗素地产公司直接将某信托公司处的存款交给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再由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直接替丹枫公司偿还贷款。这一安排就象一个人的左口袋为右口袋还钱,之后右口袋欠左口袋钱一样,被认为是薄谷开来对该别墅资产进行实际控制的一种证据。

  这一安排,虽然从法律上看债权债务脉络清晰,但根本无法隔离各方之间的信息和风险。同时,该安排与前期实施的贷款安排之间没有任何连贯性,显然是薄谷开来在贷款到期后的一种临时决定,既不能解决隐藏资金来源的目的,更不能实现隐藏资产

    六、对财富管理的启示

    (一)私密性、专业性和公信力是财富管理的核心价值

  财富管理客户的特点,决定了私密性将作为其永远的价值目标。如果没有私密性,则既不能从事实上隔离某些风险,也不能保障客户投资和理财计划的成功实施,更无法完成客户的某些特殊需要,因而,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将无从谈起。

  财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保障。所谓的专业性,既指在服务过程中,对客户资产进行规划、执行、管理和实施都遵循科学的原则,更指服务提供者长期从事财富管理工作,不但能服务于广泛的客户需求,而且同时服务于许多客户,服务事务经常发生,遵循一定的原则方法。

  公信力指服务提供者在长期服务中取得了诸多客户的认可,在某个领域树立了一定的声誉,其战略诉求是提供更好的服务,服务于更多的合格客户,才能使其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从某个案例中获得更多利益。

  (二)专业机构远比熟人可靠

  从私密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三个层面出发,我们很容易得到的结果是:专业机构比熟人可靠。

  在薄谷开来实施的蒙太奇计划中,大部分工作均委托熟人实施,最后这些信息和资源,都成为限制和反逼其自身的因素,直至把其逼上了铤而走险的境地。但同时,反观其安排中,有两个关键事件是委托专业机构办理的:一是2006年成立枫丹公司,薄谷开来并没有委托他人代持股份,而是由罗素地产公司信托加拿大某投资公司代为投资成立。二是2007年委托某信托公司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而恰恰就是这两项重要安排,检察机关没有取得加拿大某投资公司和某信托公司出具的书面文件,也没有取得这些交易实施的法律文书,除了德先生、徐先生、薄谷开来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之间相互印证的证言,以及受他们直接控制的罗素地产公司、罗素国际度假公司、丹枫公司等单位出具的资金往来等片面证据外,没有更直接的更全面的证据。这也正好说明了,专业机构比熟人更可靠。

  (三)全权信托的优势

  既然薄谷开来的理财目的是为儿子瓜瓜保留稳定的生活来源,既然其更需要隐藏资金和资产,那么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将资金全权信托给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根据其所设定的资产管理目标进行全权管理,薄谷开来可以另行委托信托保护人或者信托监察人,但大可不必直接插手信托事务。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一是理财目的纯粹,资产管理战略明确,更有利于取得较好的理财成果;二是信托组织信息披露的界限,仅限于委托初期,其更多的理财动作可以在信托期间完成,而完全不必由薄谷开来亲自动手,隔离了相关风险;三是薄谷开来所委托的信托保护人或信托监察人,仍然可以独立的地位监督信托资产的运作,保障信托目标的完成。

  (四)组合理财的优势

  组合理财,不是理财组合(指理财产品的组合),是指不同性质的理财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完成客户委托资产管理的目标。在许多机构逐渐实现混业经营的背景下,各机构与其他机构进行组合理财的动力明显不足,但需要注意的是,组合理财对于高净值客户而言,具有单一机构混业经营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

  在组合理财模式中,各个机构虽然互相配合,但其满足的是客户不同的服务需求,其服务内容、服务事项和具体做法也不相同,更重要的是,其服务目标在各个机构之间相互保密,各个机构只需根据委托合同加以服务,从某个环节看平淡无奇,但结合起来则功能强大,不但能满足客户关于私密性的诉求,还为复杂的财富管理目标的完成提供了可能。在组合理财中,应当重视信托公司和律师的独特作用,通过结构式的、复杂的、积极主动的组合服务,完全可以实现客户的多种愿望。

  (作者陈凯,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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