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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情侣倒卖200万条公民信息 苏州检察官:加大打击力度完善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8-28 15:57 浏览量:436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827/Articel05003GN.htm
( 2013-08-27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法司法
  
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徐飞行黄芹

  一对80后情侣,合开了一家短信平台广告发送小店。为招揽业务,他们通过向他人购买、利用网络系统漏洞下载等多种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200万条,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男方魏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批捕,女方罗某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重大立功表现,不予批捕。
  据介绍,魏某、罗某2010年在苏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打工时,确立恋爱关系。两人嫌打工来钱太慢,2011年双双辞职,并成立一家信息技术公司,专门从事短信平台广告发送业务。
  公司成立后不久,罗某便联系上苏州某培训学校的“顾校长”。“我向他介绍了我们公司短信平台的好处,重点提到我们有很多学生家长的个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只面谈了一次,我们就签了协议。海量的个人信息,是吸引对方之处。”罗某交代说。
  合同签订后没过几天,“顾校长”就给罗某打来电话,说需要周边学校学生家长的信息。“我筛选了吴中区、古城区等十几家学校的学生家长信息,大概有一两万条,并制作成EXCEL文件给他。”罗某说,这次提供的信息虽未收费,但却拿下了该培训学校2万元左右的短信业务,获利近万元。
  随后,两人用手中掌握的个人信息优势,先后与多家培训机构达成协议,为对方发送短信广告,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据两人交代,他们的信息来源于4种途径,除了两人在教育培训机构工作时掌握的学生信息外,还通过向他人购买,利用“家校路路通”网站的系统漏洞下载,以及利用客户在使用两人短信平台发送信息时自动备份。
  “白亮是我原来教育培训机构工作时的同事,他手头有很多‘资源’,我以3500元的价格向他买了30余万条。我还在网上购买过20余万条苏州、无锡地区企业法人的信息,约50万条上海、南京、杭州、成都等地的学生个人信息……利用‘家校路路通’系统漏洞,先后两次下载约60万条学生个人信息。”魏某向办案检察官供述。
  根据办案人员的整理,魏某、罗某掌握的个人信息共有200多万条,其中苏州本地学校学生信息约100万条,外地学校学生信息约70万条,企业信息约20万条,房屋业主信息约8万条,汽车拥有人信息约6万条,银行开户人信息约2万条。
  该案办案检察官表示,信息技术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批量处理和传递个人信息更加容易。一些机构和个人,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擅自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或者泄露给他人,扰乱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应尽快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确保公民个人信息正当、合理、合法使用。
本报苏州(江苏)8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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