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冻结老赖孩子名下存款两个未成年人账户有大额现金且来源不明
发布时间:2013-08-16 08:33 浏览量:158442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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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赵某欠债不还“躲猫猫”。记者昨天获悉,为执行案款,通州法院将赵某两个未成年儿子名下的大额存款予以冻结。
据了解,原告张某诉北京一混凝土公司赵某民间借贷纠纷,通州法院在2012年6月20日便判令赵某应还张某借款318万元及逾期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调查发现赵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前不久,张某提供线索称,赵某可能将财产转移到其亲属名下,并提供了赵某两个儿子的身份证号。
通州法院执行法官按照身份证号查询,发现赵某13岁的大儿子和3岁的小儿子名下4个账户内共有存款370608.49元,于是便冻结了这4个账户。
赵某妻子姜某获知两个儿子的账户被冻结,便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称孩子账户内的钱归孩子所有,法院应予以解封。
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中,赵某的两个儿子都是未成年人,其银行账户内大额资金的存储和支配与其年龄不相符,姜某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资金的合法来源,故认定存款人为赵某和姜某,姜某所提的执行异议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