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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女结婚10天要离婚 或因购二套房所致

 发布时间:2012-01-18 08:57 浏览量:395

理由雷人:登记时自己胁迫自己 

合肥在线   2011-11-22 12:29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将本文分享到微博:    

 

 

    1121日上午,庐阳区婚姻登记处里上演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一对在“世纪光棍节”那天(20111111日)登记结婚的年轻人,仅仅10天后,竟然就跑到婚姻登记处要求“撤销婚姻”。工作人员于是耐心地向当事人询问,“结婚时是不是受到什么人的胁迫?”可是,年轻男子竟支支吾吾地回答,“是我自己胁迫自己的。”

 

    两人说笑间要求离婚

 

    当天上午9时许,一对年轻人走进了庐阳区婚姻登记大厅。两人相伴而行,手挽着手,还有说有笑。乍一看,还以为是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可是,两人随后却径直来到离婚登记室。

 

    “我们要撤销婚姻!”一进门,男子非常干脆地对着工作人员说道。“撤销婚姻?”工作人员开始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连忙向男子确认。随即,男子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

 

    据了解,与协议离婚不同,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声称是“自己胁迫自己”

 

    于是,工作人员询问该男子,“结婚是不是受到什么人的胁迫?”可是,男子随后显得十分犹豫,过了好长时间才点头称“是”。

 

    那么,男子是被谁胁迫的呢?工作人员继续询问,可男子随后的回答却令人啼笑皆非,“是我自己胁迫自己的。”听闻此言,陪着男子一道的妻子也直捂着嘴偷笑。

 

    同样令工作人员惊讶的是,这对声称要“撤销婚姻”的夫妻,还是20111111日那天才登记结婚的。那一天,因为三个“11”的数字组合百年一遇,被人们赋予了更加美好的寓意:“一男一女”、“一生一世”和“一心一意”,是结婚登记难得的好日子,当天,合肥登记结婚的新人近1500对。

 

    “我做了这么多年婚姻登记工作,碰到这样的事情还是头一遭!”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时,禁不住摇头叹息,“我们在办理登记时,都会分别询问结婚双方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愿,并要求确认签字。那天,我们也没发现,他们办理登记时有什么不正常啊!”

 

    推测或是购二套房所致

 

    最后,工作人员向两人解释,两人没有“撤销婚姻”的依据,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同样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听到这一解释,两人随后却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工作人员推测,该二人可能是购买二套房(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或其他的什么原因,才出此下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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