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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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推出“婚姻保险”产品 被疑是推广噱头

 发布时间:2012-01-16 10:57 浏览量:34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复制链接 打印   中广网北京1127日消息(记者何京玉)据经济之声报道,一个被称为“婚姻保险”的寿险产品近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结婚时投保给妻子,离婚后只能退保给妻子,表面上看似乎保护了女方的利益。业内专家质疑,这个保险更像是保险公司营销推广的噱头,最终结果可能只是保险公司大赚了一笔。

 

  到底“婚姻保险”是什么产品?很多评论都语焉不详。为了拨开重重迷雾,记者拨通了这家总部位于广东的、推出所谓“婚姻保险”产品的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以一位要给妻子购买保险的丈夫的身份了解到,原来这个所谓的“婚姻保险”,不过是一份受益人是妻子的普通寿险,特殊之处在于一旦离婚,退保的那部分资金只能支付给妻子。

 

  生命人寿客服:因为这一份保险会给您太太提供一份保险保障功能。到时候满期,生存金受益人是这个被保险人。如果说到时候离婚了,投保人不愿意继续缴费了,投保人可以选择自己作为投保人自主交费,退保的受益人也是这个保险人,退保的钱会进入受益人的账户。

 

  而首都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孔德周告诉记者,其实这个保险只是在丈夫买给妻子的时候才有意义,因为如果是妻子自己偷偷买,就和买一份普通的保险没有任何差别。而只有让丈夫出钱,才具有保护妻子的意义。

 

  孔德周:那从经济利益上说,应该说有一定的保护。因为你一离婚以后退保,不管退多少吧,这个受益人是女方,不退给男方,那男方等于是付出一定数额的金钱嘛。

 

  婚姻家庭专家、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汪洁则认为,让丈夫出钱给妻子买这份保险,客观上可以起到巩固婚姻的效果。

 

  汪洁:比如说丈夫要想获得妻子内心的安全需求,或者也表达对妻子的一个爱意和关心,同时这份保险又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约束吧。

 

  但这个保险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险”。

 

  汪洁:夫妻关系不管怎么样,就靠买一个保险来让夫妻感情良好,就能够让我们婚姻能够保鲜,如果眼睛就盯着这个的话,那不未免有点幼稚吗?

 

  孔德周则告诉记者,有利于妻子的情况只有发生在离婚退保的时刻,而退保往往不会全额退款,因此保险公司也会赚上一笔。

 

  孔德周:退保如果不是全额的,那保险公司一定是很占便宜了。

 

  从形式上看,这种保险只是在普通的寿险上附加了一个有利于妻子的条款,一旦离婚退保,妻子和保险公司都可以受益,应当说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但和当下被热炒的所谓“婚姻保险”比较,差距的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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