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中国家庭暴力现象普遍 两成多女性曾遭家暴
发布时间:2012-01-16 10:37 浏览量:1584413889
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1-11-28
近日,在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召开的反家暴专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疾呼,反家庭暴力法尽快列入立法计划并出台,用法律回击家暴者的拳头,助推社会观念的转变,抑制“家暴土壤”的生长。
“我国家庭暴力现象较为普遍。”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妇女问题专家王行娟介绍,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该中心对所接到的2600多例家暴咨询电话进行研究发现,多数受虐者希望制止暴力,保持婚姻。但是,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和足够的救济渠道。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郭建梅说,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诸多法律法规中,宣誓性的多,可操作性的少。我国家暴立案设有“门槛”,轻伤以上才可提起自诉,警方对轻伤案件大多只是调解,鲜有惩治。尽管3年前,家暴干预已纳入“110”出警范围,但受职能规定不明确的影响,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警方不愿意介入,或把它当作家务纠纷不予处理,或直接等同于其他暴力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记者李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