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认为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分居十八年才去办离婚
发布时间:2012-01-09 20:25 浏览量:379
2011-11-17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记者申明 通讯员周立贵)
一对夫妻分居18年后,才于近日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让人大感意外。法官提醒,法律上并无自动离婚的规定,双方必须依照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11月上旬,西陵区法院受理了一宗离婚纠纷案:崔某(女方)称,与王某(男方)婚后因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经常吵闹,王某动辄实施暴力,不堪忍受,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请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法官经审理了解到:双方1979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82年登记结婚,1983年生育一子;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打闹,于1993年开始分居。随后矛盾仍不断上升,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啥现在才要求离婚?当法官问及这个问题时,崔某称听别人说只要夫妻分居二年以上后就算自动离婚了。
审理法官表示,夫妻分居二年以上后就算自动离婚的传说于法无据,从1950年我国《婚姻法》颁布至今,从未有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就算自动离婚的规定。经法院主持调解,崔某与王某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