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给60元 女子一怒放火
发布时间:2012-01-09 20:23 浏览量:381
2011-12-02 11:09 东北新闻网
一名女子与男友同居后,因嫌男友太抠,给的零花钱太少,两人经常发生争吵。终于在一次大吵之后,两人闹起分手,男友要把她撵出家门。女子说,自己跟了男友这么长时间,怎么也得给点分手费。不料男友只给了60元,女子一怒之下用汽油点燃了男友家的玉米仓,直到被警方逮捕,她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昨日,记者从岫岩法院了解到这一案例。
据介绍,中年女子王红(化名)早年丧夫,孩子们长大后又各过各的日子,王红常年在外做保姆维持生计,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单身男子吴某,于是辞掉了保姆的工作并很快与吴某同居。吴某在外打工,每月收入也只有一千多块钱,平时花钱是出了名的仔细,所以给王红的零花钱很少。为此,王红很不满意,两人也总是为此事争吵。今年年初,两人发生一次激烈争吵后,吴某提出分手,并要求王红搬离其家。王红虽然百般不愿,但见吴某没有松口的余地,于是跟吴某说,自己也不能白跟他这么长时间,让吴某出点钱当分手费。没想到一向抠门的吴某只给了王红60元钱。王红越想越气,暗下决心要找个机会给吴某点颜色。
今年三月的一天,王红偷偷来到吴某家,发现吴某没在家,她觉得机会来了。当晚,王红携带汽油和打火机从窗户进到吴某家,用铁棍将其家里的洗衣机、饮水机等砸碎,后来觉得还不解气,又在次日凌晨1时左右,将汽油倒在吴某的玉米仓里,用打火机将其点燃后逃走。幸亏吴某的邻居们发现及时,迅速将火扑灭并报了案。王红被捕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案发后,王红全额赔偿了吴某的损失,王红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