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让2岁儿子在马路开车被拘捕
南都(微博)讯 记者吴怿 发自香港 香港一对父母,让18个月大的儿子坐在腿上扶着他驾驶汽车。25日,两人在观塘法院分别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停牌半年,法院安排于今日进行复核聆讯。搞笑的是,此事最先由网络视频传出,夫妇两人是到警署投诉视频未经其允许外传时,遭到警方拘捕的。
大人几次放手让幼儿驾车
今年8月2日,一段“幼儿驾车”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这段视频长约2分钟,疑从车内后排拍摄。镜头中,一名男子坐在驾驶位上驾驶汽车,而他的腿上就坐着一个2岁左右的幼儿。视频开始时男子对孩子说:“可以吗?开始了,好了,开车车。”而后男童根据指令操纵方向盘,驾驶途中,男子几次放开双手,由男童独自操控。男子似乎对儿子的驾驶技术很满意,还要孩子回头向母亲打招呼,并谈笑风生。其间,车子一直在行驶。
视频在上传后不久便被删除,但已被网友备份并再度上传,并命名为“香港父亲比(让)2岁儿子马路驾驶汽车”,片中的男童被称为“头文字B”。视频在网上就引发强烈争议,引起社会关注,各界批评男童父母的行为危及道路安全。
危驾及怂恿他人危驾可判3年
8月4日,有夫妇两人到警署投诉,称自己为该段视频的当事人,视频中驾驶汽车的幼儿是他们18个月大的儿子。两人投诉称视频是未经他们同意就被放到网上。警察随后展开调查,发现从监控录像看,当时他们驾驶的汽车不稳定,并逮捕两人。
32岁的丈夫和27岁的妻子被控涉嫌危险驾驶及怂恿他人危险驾驶,11月4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指案情相当严重,考虑判他们监禁。而两名被告则承认自己的罪行,但认为人谁无过,自己是愚昧无知,不知后果会严重到构成犯罪。
11月25日,案件在观塘法院继续审理,两名被告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停牌半年,案件今日进行复核聆讯。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谈了对该案件判决结果的看法,他表示尊重法庭的裁决,不会向法庭施压,但他强调道路安全非常重要,驾驶者需要注重安全。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条例》,危险驾驶及怂恿他人危险驾驶,两罪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2.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