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专业家事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癌症晚期妻子称丈夫未照顾好自己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1-09-01 09:19 浏览量:296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王益敏本报通讯员 王翔   

    她癌症晚期,生命垂危。

  就这样,她还上诉法院要求离婚,理由就是为剥夺丈夫1/6的房屋继承权。

  昨天,江北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离婚案。

  买房六年后,妻子查出癌症晚期

  她叫阿荷,今年44岁,宁波人,在某商场工作。丈夫姓周,比她小两岁。两人结婚近20年,有一个正读高一的儿子。

  2003年,两人用10多年的积蓄在江北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人的名字。

  20098月,阿荷查出直肠癌晚期,之后到处看病,可病情依然越来越重。

  今年3月,已卧床多日的阿荷来到江北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只为丈夫1/6的房屋继承权

  阿荷说,她这么做,是因为在她生病期间,丈夫没有好好照顾她。

  阿荷向法官递交了一份请求书,说想通过离婚分隔两人的共有财产。

  如果还没离婚,一旦阿荷过世,那么丈夫除拥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权外,还将得到阿荷另一半房子所有权中1/3的继承权(另外2/3的继承权归阿荷的儿子和母亲)法官说。

  但要是离婚在先,那么丈夫就无权得到另一半房子所有权中1/3的继承权。法官说。

  丈夫说,他没做对不起妻子的事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昨天,丈夫无奈地对承办法官说。

  丈夫说,因妻子生病,夫妻感情变淡了,但我尽力在照顾她,并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

  丈夫说,他不同意离婚。目前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这套房子了。

  丈夫最终同意离婚

  看在她将不久于人世的份上,不管对与错,满足她最后的愿望吧。法官劝说丈夫,丈夫最终同意离婚。

  随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两人离婚,但房屋暂时不做分割,依然为两人共同所有。两人目前仍共住一屋。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