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强奸亲生女 妻诉离婚获准 法官希望女方多关心女儿,一起走出痛苦阴影
20110419 新京报 陈博
本报讯 (记者陈博)家住密云偏僻农村的李某多次强奸自己不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小霞(化名),被法院判刑12年半。
近日,密云法院一审宣判准予两人离婚,小霞由
男子犯强奸罪获刑12年半
李某和妻子
据了解,去年,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8月间,李某在自己家中等处,明知女儿未满14周岁,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威胁女儿,若将此事泄露,就杀了她和母亲。
今年1月份,密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强奸罪,获刑12年6个月。
妻子指丈夫“禽兽不如”
李某被判刑后,
在此案审理期间,密云法院法官还前往监狱听取李某答辩。李某表示,很后悔自己的行为,愿尊重妻子的意愿,听从法院判决。
女儿被判归女方抚养
此外,主审法官侯洪涛在判决书中指出,李某的犯罪行为给母女俩等家人造成巨大伤害,希望李某彻底反思,争取早日恢复自由。同时,法院嘱咐
■ 追访 农村性教育几乎为零
密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晓明介绍,在农村,学校和学生家长对儿童的性教育较城市更为缺失。本案发生在密云县偏僻山区,李某夫妇都是学历不高的农民,对小霞的性教育几乎为零,这也是李某多次强奸得逞的客观原因。
李晓明建议,农村的母亲尤其注意保护幼女,让孩子具有性方面的基本自保意识,以便防范周围潜在的性侵害。
■ 讲述 “不要抚养费就要早离婚”
“小霞对我说,愿意原谅爸爸,希望我不要离婚,但为了我们母女俩的安全,我坚持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