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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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异后发现儿子非自己亲生

 发布时间:2011-08-26 11:17 浏览量:1584411588

 http://www.sina.com.cn  2011052204: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抚养儿子五年,离异后前妻索要抚养费,才爆出孩子是借种生子。广东佛山南海男子何峰(化名)一气之下,向前妻田茹(化名)索要5年的抚养费3万元,并索赔精神抚慰金9万元。

    9年前,30岁的南海人何峰迎娶了27岁的同乡姑娘田茹。两年后,田茹生了一个儿子。此时,夫妻间的感情悄然变化,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双方在20087月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显示田茹愿意独立抚养儿子。但去年4月,田茹把前夫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儿子每月300元的抚养费。

何峰认为前妻出尔反尔,再度争吵。何峰说,争吵中,前妻竟声称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一怒之下,何峰向法庭提出亲子鉴定,田茹见状只好撤诉。

那么,儿子到底是不是何峰亲生呢?尚未进行亲子鉴定,田茹就承认确实不是何峰亲生,但另有隐情。田茹称,她和何峰结婚一年后,未能生育。双方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何峰无生育能力。田茹当时就想离婚,但是何峰母亲知道后,为了维持家庭,私下跟她商量通过第三方授精生小孩。只是,由于医院收费较高,于是就在大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田茹自行找第三方授精,后生下一个男孩。

就在获悉儿子非亲生后,去年10月,何峰一纸诉状,反将田茹告上了法庭。他称:田茹有生活作风问题,自己有权向田茹要求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南海区法院20日一审认为,田茹与第三方借种生子,实质上是与他人非法同居生子,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田茹虽然称何峰是事先知情的,但是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因而法院不予采纳。由此,法院判田茹赔偿何峰1.5万元,另酌情判定田茹赔偿何峰3万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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