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嗜赌成性下落不明妻子无力偿债诉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1-08-26 11:05 浏览量:1584411723
2002年5月,离异的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离异男子张某,在短暂的接触后,王某认为张某是可以相伴余生的伴侣,并且双方都经历过一次婚姻,应该会更加珍惜以后的家庭,于是双方在同年10月份登记结婚。
婚后王某发现丈夫经常参与赌博,好心劝导但张某丝毫未收敛,两人开始了无休止争吵。张某将家中积蓄输光后开始在外面到处借债,渐渐地赌债越欠越多,债主开始上门催讨,王某苦不堪言。 2008年春节前,张某眼看着年关将近自己却无钱还债,于是不辞而别,留妻子王某应付众多债主。王某苦等三年,但张某杳无音信,心寒至极的王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于2011年3月份向金湖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被告从2008年春节前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其父母也已证明这一情况,并同意原、被告离婚,原、被告夫妻已分居三年多,被告在此期间内对家庭未尽到任何义务。现在原告要求离婚,应当予以准许,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