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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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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份女同性恋“家暴”调查报告出炉 女同性恋“家暴”问题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11-08-23 14:06 浏览量:1230

 本报记者 杜晓  201017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在同性伴侣中,猜疑、妒忌、吃醋的情绪与异姓伴侣其实并无二致。这也是女同性恋者之间“武力相向”的原因之一。

    我国首份关于女同性恋者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女同性恋者半数遭受过来自父母、亲属或同性伴侣的暴力。

    虽然关于女同性恋者的家庭暴力不仅普通社会公众闻所未闻,就连大部分从事反家暴工作多年的妇联工作人员也知之甚少,但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即便在未来的全国性反家暴立法工作中也是值得重视的 

              “两个女生在一起……也会打吗?”

              14,在北京某咖啡馆,正低头点烟的桔子(化名)闻言一震,她停止了手中的动作,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记者。半晌之后,微微叹了口气,颤抖着点燃了手中的烟,在吞云吐雾间,桔子讲了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夜半时分,本应是人们熟睡的时候,桔子和阳阳(化名)这对“拉拉”冤家,却又一次上演武打戏。两个人像以往一样光着身子就撕扯起来,从床上掉到了地上,从床边滚到了墙边。

              最惨烈的一次是,撕扯中桔子摸到一把水果刀,记不清如何使的力,只记得水果刀从阳阳的肚皮上划过,一道清晰的划痕,血从里面渗了出来。

              阳阳捂着肚子,痛苦地蜷缩在地;水果刀从桔子手中咣当滑落。桔子和阳阳都傻了……

              两个女生在一起也会打,答案是肯定的。桔子和阳阳就是个鲜活的版本,只是未经传播鲜少人知道而已。

              由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资助,我国已完成了首份关于女同性恋者家庭暴力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约有半数被调查的女同性恋者遭受过来自父母、亲属或同性伴侣的暴力。

              女同性恋,圈内外都习惯称之为“拉拉”。在我国究竟有多少拉拉,真实数量无法统计。但即便按国际通行的同性恋占人口比例的最低标准3%来计,这一群体的数量也高达数千万。

              在采访中,《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虽然关于女同性恋者的家庭暴力不仅普通社会公众闻所未闻,就连大部分从事反家暴工作多年的妇联工作人员也知之甚少,但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即便在未来的全国性反家暴立法工作中也是值得重视的。

              拉拉遭受的各方暴力

              赵桦(化名)是一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几年前她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同性伴侣。但那是一段赵桦不愿意回忆起的痛苦经历。

              从父母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赵桦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性取向,却不料又掉入另一个暴力陷阱之中。

              赵桦说女友的占有欲很强,不喜欢她有个人安排,每次她要回父母家或和朋友出去玩,女友就抱怨连天,却又拒绝跟她一起去。开始时,赵桦试着跟女友讲道理,可女友马上就发飙,不断地说赵桦根本不爱她,背着她跟别人好。

              矛盾慢慢升级,女友竟然动手打了赵桦耳光。之后类似的情景不断上演,女友出手也一次比一次重。“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多。直到有一次她把我打晕了过去,我才下决心离开她。”赵桦说。

              首份调查报告显示,拉拉遭遇的家庭暴力首先可能来自于同性伴侣。像赵桦一样遭受过同性伴侣暴力的拉拉,几乎占到被调查人数的近一半(42.2%)

              “圈外人难知圈内事。”背着阳光而坐,桔子疲倦的脸上多了一份忧郁。

              桔子说,在她们的那个圈子中,家庭暴力其实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在同性伴侣中,猜疑、妒忌、吃醋的情绪与异姓伴侣其实并无二致。这也是桔子和阳阳“武力相向”的原因之一。

              首份调查报告负责人之一徐玢,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拉拉之间暴力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感情忠贞度产生了怀疑。“由于同性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为社会歧视,因此容易彼此产生不信任感”。

              拉拉遭遇的家庭暴力还有可能来自父母,这个比例甚至比来自同性伴侣的暴力比例还要稍高一些,达到了48.2%

              白雯(化名)是家中独女,父母亲开始并不知道她是拉拉,直到有一天她和女友在房间里亲热时被父母撞见了。当家人得知了白雯的同性恋身份之后暴力就发生了。“我母亲当时就赶走了我的女友,没收了我的手机,并以死相逼不许我和女友来往”。

              在徐玢看来,这其中可能包含着对同性恋本身的绝对厌恶和歧视。

              徐玢说:“在原生家庭中反映出来更多的还是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给家庭带来的舆论压力与暴力的关系。施暴者所承受的压力是家庭成员中出现同性恋者(尤其是子女)而带来或者可能带来的社会舆论压力。”

              在父母亲和社会压力之下,白雯顺从了父母之命嫁给了一个男人,“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与白雯一样,同样面临着父母亲和社会压力的孟萌(化名)结婚很早,丈夫比她大十岁左右。但婚后她对丈夫始终没有感觉,总是思念自己原来的女友,并保持联系,最终酿成了一场悲剧。

              “为了跟她(前女友)见面我开始跟老公争吵,吵着吵着他开始动手拉扯我,我还是不依,偷偷出去。回家后他就对我拳打脚踢。可我还是偷跑出去见女友,他也就发现一次打一次,一次比一次狠,我忍受了快一年,觉得他都快要把我打死了,但我实在没法离开女友。终于情急之下,我拿起刀子刺进了他的大腿。他没有死,而我则被关进去几年,出来后离婚了。”孟萌轻描淡写,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

              孟萌其实并不是个案,在有或者有过异性伴侣的163个个案中,曾遭受过来自异性伴侣暴力的被调查者约占25%。这也就意味着,女同性恋者迫于家庭和社会压力与男性结婚之后,同样可能遭遇家庭暴力。

              究其原因,徐玢认为乃是由于现行法律是以异性婚姻作为合法关系,因此,如果已组成异性婚姻关系的一方由于同性伴侣关系的原因而试图中止婚姻关系,则很容易遭到男方的威胁和暴力情况。

              拉拉们在描述来自父母亲(包括亲属)的家庭暴力行为时,“侮辱谩骂”被列举最多;在描述来自同性伴侣的家庭暴力行为时,“不理睬、漠视我的存在”则占据近1/3;这一项也成为了来自异性伴侣的家庭暴力的首选项。更为详尽的描述见图所示。

              多数拉拉选择了沉默

              在遭遇到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桔子苦笑,赵桦无语,白雯泪水涟涟。

              这一刻,置身事外的她们或者会有百般情绪。但那一刻,在遭遇家庭暴力的那一刻,除了寻求私人支持和帮助之外,她们大多数选择了沉默。

              首份调查报告也显示,拉拉们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主要求助方式还是以社区内的私人性支持和帮助为主,而并非是通常情况下女性遭遇家庭暴力会求助妇联等有关部门。

              桔子说,阳阳当时被送到医院,及时得到救治,生命并没有大碍,但从此她和阳阳也就分道扬镳了。当她们身陷家庭暴力困境时,她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求助,因为她们是背着父母亲偷偷相好的。

              “求助能有什么效果呢?”桔子满是怀疑。

              首份调查报告通过对遭受过暴力的个案和为遭受过暴力的个案对求助效果的判断和认识,其结果与桔子的反应几乎一致,超过半数的受害者认为求助只为他们解决了小部分问题,而其他被调查者对求助效果的预期同样偏低。

              在赵桦看来,对于求助的效果不但不敢预期,求助之后甚至还有可能会使她们身陷窘境。毕竟在这个同性恋还不被认可的社会,人言可畏。

              桔子黯然道:“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而我们只需要那么一点点空间。难道认可我们、给我们自由就有那么困难吗?”

              徐玢说:“女同性恋遭遇家庭暴力时往往习惯于求助同性恋社区或组织,通常原因是害怕自己的同性恋身份曝光或是不被求助对象所理解。但由于反家暴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同性恋社区或组织的相关人员一般没有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因此处理问题的效果不是太好。”

              此外,首份调查还揭示了女同性恋家庭暴力的其他一系列特征:

              父母婚姻状况不好(如离异)的女同()性恋者更容易遭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

              同()性恋性取向与家庭暴力有着显著的关系,而其中性别身份之间也有比较显著的差异。例如性别身份为T的女同()性恋者更容易在异性恋亲密关系中遭受到家庭暴力伤害。

              情感依赖和情感纽带是探讨女同()性恋者家庭暴力问题不可忽视的因素,一方面它们可能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它们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持续的原因。

              在调查人群中存在着受害者自我合理化家庭暴力行为的现象。

              在调查人群中存在着区别对待家庭暴力的情况,即当面对因为同()性恋性取向而引起的家庭暴力时,受害者更倾向于采用忍耐或者逃避的对策。

              女同()性恋者家庭暴力情况有一些特点。原因特殊:如因为对同()性恋性取向的歧视,因为女同()性恋者自身的性别身份认同而产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方式特殊:如“关系弱势者”控制“主动者”的自虐行为。

              女同性恋家庭暴力不能回避

              同性恋是一个少数社会群体,女同性恋更是边缘中的边缘,但是,平等才有和谐,暴力没有特区。任何群体中的亲密关系暴力都是反家暴工作需要关注的,边缘弱势群体更需要关注。

              “这也是我们资助这个项目的原因。”反家暴网络的有关负责人说。

              “调查报告能让人们关注不同妇女的生存状况,意识到同性恋的存在及其所遭遇的暴力。此外,该调查扩大了性别暴力的内涵,针对妇女的暴力,不仅是异性恋妇女会遭遇,需要社会支持,女同性恋也会遭遇,也需要社会支持。”反家暴网络前任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荣维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荣维毅说,消除同性恋歧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社会公众和决策者进行性倾向平等理念的倡导,对反家暴相关机构决策者和工作人员进行社会性别培训,介绍同性恋家庭暴力相关知识、了解性别气质和性别表现的多样性,以及同性恋歧视的根源及反对性倾向歧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等。

              “除了性倾向歧视这一特殊困难外,解决女同性家庭暴力与其家庭暴力应该没有什么更多的不同。如果过多强调同性恋的不同,会增加人们‘另类’印象,反而可能不利于解决问题。”

              荣维毅还表示,女同性恋伴侣间暴力的存在证明,暴力不是男人天生的本能,暴力是后天养成的,暴力的本质是权力与控制;性别平等不仅是指男人和女人间的平等,也包括不同性别气质、性倾向的男性之间和女人之间的平等;在同性恋人群中也需要进行性别平等教育,以防以不平等的异性恋关系为样板再造不平等的同性亲密关系。

              徐玢告诉记者,尽管社会对于同性恋在相当程度上予以了接纳和理解,但是同性恋家庭暴力仍然让很多人感到陌生。“许多在妇联工作了多年的同志在听说了女同性恋家庭暴力后都感到茫然,但是她们了解了相关的情况后都说,今后一定要认真关注和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徐玢认为,防治和解决女同性恋家庭暴力最好的方式还是要依靠法律。

              据了解,2009年长春市在出台反家暴地方法规的司法解释时将同性恋家庭暴力也纳入进来。

              “我们欢迎长春市的带头作用,希望有更多的地方以拓展的眼光来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有些问题之所以敏感,是因为无知导致的恐惧或者忌讳。比如说,十多年前,有人也认为家庭暴力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是现在大家都认为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如果大家能够正视一个问题,讨论影响问题的因素和解决的对策,敏感的问题就会脱敏,我们就能更加有效地应对这些社会问题,让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地发展。”反家暴网络的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3年以来,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屡次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反家暴力法建议稿中,都是采用拓展的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因此包含了同性关系中的家庭暴力。“我们希望这一建议在未来的反家暴全国性立法中能够得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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