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0年04月07日09:27
晨报讯 富商黎某一心向佛,不惜与妻子秦女士离婚,出家修行。离婚时,双方约定秦女士名下黄兴路的一套房屋归黎某所有。但此后黎某要求秦女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秦女士均借故拖延。为此,黎某诉至杨浦法院,要求房屋归己所有,秦女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昨天记者获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黎某的请求。
黎某40岁时,已经拥有庞大的资产,仅房产一项,他在加拿大及国内就共有18套。长年以来,黎某笃信佛教,并逐渐萌生出家的念头。
1998年,黎某与妻子秦女士离婚,双方还订立了3份书面协议,约定18套房屋的归属,其中,女儿们分得7套、秦女士7套、黎某4套。约定分给黎某的位于黄兴路的1套房屋当时尚未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中列明的是秦女士的名字。
离婚后,黎某将已得的房屋出售,前往缅甸出家修行,并将房款捐助给庙宇帮助弘扬佛法。2009年3月,黄兴路的房屋由秦女士取得了产权证。黎某再次通过代理人找到秦女士要求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秦女士却借故拖延。
法院认为,双方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而于离婚后取得权利凭证的房产达成的分割协议真实有效,应依约履行。秦女士在黄兴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未按承诺协助黎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显属不妥,故支持了黎某的诉讼请求。黎某代理人收到判决书后称,黎某准备将该房屋出售,得款后仍用于佛教事业。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