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夫妻签婚前“忠诚协议” 丈夫出轨被判净身出户

 发布时间:2011-07-24 14:33 浏览量:278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0052805:04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张花显 赵宜勇

  背叛对方赔偿30万元,夫妻之间签订这样的忠诚协议有效吗?昨日,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女方的索赔。

  离婚官司打出婚外恋情

  41岁的驻马店男子王志奇(化名)在北京工作,15年前,他与郑州女子李慧慧(化名)恋爱结婚,婚后不久,生了儿子。

  久居两地,生疏感渐生。去年年底,王志奇起诉离婚,称感情破裂。庭审时,40岁的李慧慧说,王志奇想离婚,是因为有了外遇。

  李慧慧当庭拿出证据——一份由公安机关制作的调查笔录,上面显示,王志奇有婚外情。李慧慧解释,这份笔录是2007年制作的,那年的一天凌晨,她发现情况后,直接报了警,民警以为是嫖娼,将正在一起睡觉的王志奇和一刘姓女子带到派出所。

  协议是否有效律师看法不一

  李慧慧还说,1994年,两人在热恋期间,曾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

  忠诚协议约定,王志奇不得撒谎,不得背叛婚姻,否则,二人财产归李慧慧所有,双方债务全由王志奇承担,另外赔偿李慧慧30万元。

  这样的忠诚协议有效吗?法律界人士对此看法不一。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陈波认为,根据《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忠诚协议

是双方约束婚内相互忠诚的契约,不违反法律规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鹤州则认为,《婚姻法》第4条规定的忠诚义务,仅仅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忠诚协议应属无效。

  一审判决花心丈夫赔偿30万元

  一审法官对此的界定是:王志奇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具有明显过错。

  王志奇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具有相应的预见和认知能力,认定该忠诚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王志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王志奇违背忠诚条款,应按其约定内容分割财产。

  位于郑州的一处房产、其持有的郑州某公司股份归李慧慧所有。婚后共同债务32万元,由王志奇负责偿还。

  另外,根据《婚姻法》规定,及王志奇在忠诚协议中的承诺,判决其支付李慧慧精神损害费30万元。

  双方婚生子由李慧慧抚养,王志奇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至其满18周岁止。

  忠诚协议法院有的认有的不认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曾判一位不忠的丈夫按照保证书赔付妻子违约金”30万元。

  法院的理由是,约定30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

  几乎雷同的案情,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却没能得到支持。

  该法院认为,双方所签订的结婚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忠诚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来调整。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高瑞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