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夫妻:谁的债务谁来还
她以为自己唤来了幸福,没想却沾上了糊里糊涂的债务,一时间家人的埋怨,自己的委屈,似乎让她走投无路。最终检察官厘清了事实——
“谁也不怪,就怪自己的命不好。”说起几十年的风雨人生,今年57岁的王玉荣眼泪就会掉下来。
王玉荣18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运输公司的司机,很快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一年,孩子降生了,可夫妻关系也开始冷淡了。
1986年7月,法院的一纸调解离婚书,结束了这段婚姻。刚满三岁的孩子由王玉荣抚养,男方每月付抚养费15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后来王玉荣下岗了,她不得不四处打工挣点小钱,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单身妈妈的不易,让王玉荣饱尝了生活的艰辛。这时她认识了在郑州做生意的外地人马明。
马明比王玉荣大十多岁,老婆孩子都在农村老家。马明有一个不为人知的遗憾:没有儿子。和王玉荣的交往,让他圆了“儿子梦”。他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对待王玉荣的儿子,每次到王玉荣家,他总不忘给孩子带点礼物。一段时间后,马明与王玉荣走到了一起,他时不时地到王玉荣的住处,马明和这对孤苦无依的母子组成一个“三口之家”。而马明此时并未与妻子离婚,还时常回家看望妻儿老小。
王玉荣让儿子认马明为干爹,马明则对外称王玉荣的儿子是自己的干儿子。后来王玉荣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将孩子的姓改为父姓马姓。尽管她没有明说,相关资料也没有显示孩子所随父姓的父亲是谁,但许多人都会自然地联想到马明头上。
对此,王玉荣解释道,那完全是巧合。当时,她知道马明有家有室,不可能和她结婚,她就打算和另一个姓马的人结婚,并让孩子改了姓名。后来因性格不合,二人分手,而孩子的姓名却没有改过来。可在周围人眼里,王玉荣和马明俨然是一对夫妻。
以夫妻的名义
王玉荣的生活,因马明的介入发生了巨大变化。
1997年,马明注册登记成立了一家运输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王玉荣也在马明的安排下,当了该公司股东。
1999年,王玉荣所在的工厂集资建房,她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套近百平米的两居室。这样她名下就有了令人羡慕的一处房产,位于紫荆路。之后,马明又将户口迁入到她的户口簿。然而这些并未为王玉荣带来幸福,相反把她推到了纠纷的漩涡之中。
因为有夫妻的名义,马明打开了自己的算盘。2004年4月,他又以急需周转资金,谎称用于和“妻子”王玉荣的公司经营为由,向张某借款5万元,并承诺于
“夫”债“妻”还
2005年5月,还款日期已过,张某给马明打电话,让他抓紧时间还钱。可马明却推三阻四,不与张某见面。无奈之下,张某到法院起诉马明,要求依法判令马明归还借款5万元,并付利息4万元。与此同时,张某又以马某所借款项用于与妻子王玉荣共同经营、生活为由,申请追加王玉荣为共同被告,要求王与马明共同偿还借款本息9万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王玉荣已将名下位于紫荆路上的房子过户给了其侄女王冰。至于为什么在身负巨大债务的情况下,将房子过户给他人,王玉荣有自己的解释。她说早在交纳集资款时,其侄女王冰就和她打过招呼,想要房子。但当时属于公房,无法以王冰的名义交款,王玉荣就以自己的名义交了款。房子建成后,王冰就搬了进去。
2004年9月,单位进行房改,将该房定向出售给王玉荣。2005年4月,王玉荣与单位签订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一份,完全拥有了该房的产权。然后,应王冰请求,于2005年11月,将房子产权转让给了王冰。
钱讨不回来,抵押物又成了别人的。一怒之下,张某又将王玉荣、王冰一起告上法庭,以王玉荣有意隐瞒财产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王玉荣以8万元,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王冰的房屋买卖行为。
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求,于
争议房屋随即被法院查封,王冰只好寄居娘家。王玉荣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看到女儿和孙女儿的房子一前一后被查封,病倒了。而此时马明已不知去向。
不是夫妻不担责
2010年3月,在妹妹的代理下,王玉荣向郑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郑州市检察院指令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审查案件。
办案检察官发现,王玉荣和马明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另外,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虽有马明将户籍迁入王玉荣处、王玉荣以马明妻子的名义签订担保协议及王玉荣为其子更改姓名的申请等证据,但这些都不能认定马明与王玉荣具有夫妻关系。
由于不是夫妻关系,马明发生在
与此同时,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张某与原审被告王玉荣、原审第三人王冰撤销权纠纷一案进行再审。再审过程中,张某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