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林家事律师介绍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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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守住初心,携手同行---家事法苑团队新年致辞

 发布时间:2017-01-25 21:51 浏览量:850

     2017,守住初心,携手同行

   在长滩岛细腻的白沙滩上,观海听潮。任海水漫过脚面,任时光静默流淌……2017,已然而来。

回望2016,这一年,是“家事法苑”团队带头人杨晓林律师坚守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化道路探索的第十二个年头;团队全年新接案件涉及婚姻家事继承各种类型,接案数、结案数以及业绩均创新高。   

 514日,团队以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名义协办、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人大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主题为“商事与家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事审判改革及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展望”的第三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成功举办。团队承担全部会务工作获得肯定。与会各界别代表达到空前的近300余规模,大家济济一堂,满怀激情,共同研讨婚姻、继承领域实体及程序热、难点问题,为推进中国婚姻法制进程建言献策。论坛对于婚姻家事法的实务和理论研究,特别对司法实务界对婚姻家事问题的研究及解决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第四届论坛现又已正式启动。

    这一年,团队一如既往坚持搜集、分享婚姻家事领域立法、审判、研究动态、典型案例等资讯,制作每月一期的“家事法苑”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继续通过“家事法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amlaw)、家事法实务网络沙龙、两个2000人的“家事法苑”家事法主题QQ群、五个“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微信群、两个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微信群等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专业领域内学术、实务阳光下交流的平台。“家事法法科生实习项目”仍在继续中……坚持走小众专业路线的“家事法苑”微信公众号在2016年度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评选中荣获二等奖,订户近30000人。

这一年,我们继续践行以个案推动中国婚姻法制进程的梦想并收获惊喜!由团队杨晓林、段凤丽律师代理的涉《婚姻法》第十九条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关系的典型个案《师某某诉陈某离婚纠纷案--夫妻约定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无需物权转移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被收入《人民法院案例选》20154辑(总第94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3月版,P8994页)。两审判决均支持了我们关于《婚内协议书》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双方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无需履行物权变动手续即具有不可撤销之法律效力的主张,令人欣慰,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存在的缺陷仍值得探讨,进而婚姻法与物权法、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法律的关系仍是理论和实务的难题,值得我们继续推动!

过去的一年中,杨晓林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团队多年如一日地值守北京市妇女服务热线电话(12338),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免费法律咨询,团队代表律所与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签署合作共建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协议,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

杨晓林、段凤丽律师被吸收为全国妇联维权专家律师团成员,侯晓婷、刘海娜律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第三方诉讼调解及化解涉访涉诉矛盾。

 这一年,杨晓林律师当选为新一届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及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的理事,段凤丽律师成为前两个学会的会员,更广泛地参与专业领域的学术及实务研讨。

团队接受法律与生活、中国妇女报、民主与法制周刊、中国妇女.法律帮助、法制晚报、法治周末、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日报、法制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环球时报英文版、澎湃新闻英文版、瞭望东方周刊、北京晚报等近二十多家媒体采访或约稿,就婚姻家事领域内的热点问题发表观点,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

以上点滴成绩和成长与您的支持、鼓励和关注分不开,感恩感动常在心中。

2016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民法总则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民法典》分则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编纂工作也已展开,这些动向值得关注并令每一个寄情中国婚姻法制进程的法律人欣喜和振奋。

    婚姻家庭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推进中国婚姻法制进程”是“家事法苑”人不变的梦想。

2017已然而至,让我们坚持所坚持的,执着所执着的,淡定从容、行稳致远。

2017,让我们继续携手同行,在梦想之路上再进一大步!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家事律师团队

                       杨晓林、段凤丽、侯晓婷、邓雯芬、刘海娜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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